【用戶】106UP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A)法定機關依法任用之有給專任人員和民選公職人員 (§3)(B)公立學校編制內依法任用之職員和政務人員 (§3)(C)民選公職人員和政務人員 (§3)(D)公營事業依法任用之人員和各機關依法僱用之人員 (§102) §3 本法所稱公務人員,係指法定機關依法任用之有給專任人員及公立學校編制內依法任用之職員。不包括政務人員及民選公職人員。§102公營事業依法任用之人員。各機關依法僱用之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