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依訴願法之規定,不符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之行政處份者,向何者提起訴願? (A)主管院 (B)原部、會、行、處、局、署 (C)總統府 (D)國民大會

【評論內容】訴願法§4訴願之管轄訴願之管轄如左:一   不服鄉 (鎮、市) 公所之行政處分者,向縣 (市) 政府提起訴願。二   不服縣 (市) 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縣 (市) 政府提起訴願。三   不服縣 (市) 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四   不服直轄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直轄市政府提起訴願。五   不服.....

【評論主題】29 某甲係合格實授薦任八職等專員,其俸級為八職等本俸二級 460 俸點。因故調任薦任七職等,惟仍以八職等任用並敘本俸二級。請問:某甲年終考績列甲等,其晉敘之情形為何?(A)晉敘後,為薦任七職等本俸五

【評論內容】

某甲係合格實授薦任八職等專員,其俸級為八職等本俸二級 460 俸點。因故調任薦任七職等,惟仍以八 職等任用並敘本俸二級。請問:某甲年終考績列甲等,其晉敘之情形為何?

考續§16 II

在同官等內調任低職等職務仍以原職等任用,並敘原俸級人員,考績時得在原銓敘審定職等俸級內晉敘。

--晉敘後,為薦任八職等本俸三級 475 俸點(B)

【評論主題】12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辦理 2 名科員內陞甄審,本次符合陞遷資格者計 10 名,經交付甄審委員會評審後,依規定應就前幾名中,報請局長圈定陞補之?(A)8 (B)6 (C)4 (D)2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陞遷法§9 (辦理陞遷之作業程序)

I 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之陞遷,應由人事單位就具有擬陞遷職務任用資格人員,分別情形,依積分高低順序或資格條件造列名冊,並檢同有關資料,報請本機關首長交付甄審委員會評審後,依程序報請機關首長就前三名中圈定陞補之;如陞遷二人以上時,就陞遷人數之二倍中圈定陞補之。本機關具擬陞任職務任用資格人員,經書面或其他足以確認之方式聲明不參加該職務之陞任甄審時,得免予列入當次陞任甄審名冊。

II 機關首長對前項甄審委員會報請圈定陞遷之人選有不同意見時,得退回重行依本法相關規定改依其他甄選方式辦理陞遷事宜。

【評論主題】63.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長官對屬官,依其權限或職權為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所為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之一般、抽象之規定,稱為什麼?(A)法規命令(B)職權命令(C)特別命令

【評論內容】

行程法§159

行政規則之定義

I 本法所稱行政規則,係指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長官對屬官,依其權限或職權為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所為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之一般、抽象之規定。

II 行政規則包括下列各款之規定︰

一 關於機關內部之組織、事務之分配、業務處理方式、人事管理等一般性規定。

二 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 

【評論主題】14.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執行法就義務人對第三人金錢債權所得為之強制執行手段?(A) 查封變價 (B)禁止命令 (C)移轉命令 (D)支付轉給命令

【評論內容】

以上資訊,個人理解如下,有錯誤之處還請糾正。謝謝!

債務人、債權人、第三人

C欠B錢或有給付B金錢之義務(如公司、房客、上游廠商、業主);C是債務人,B是債權人

B欠A(行政機關)或有給付A金錢之義務;B是債務人,A債權人

AB關係為A是債權人,B是債務人

BC關係為B是債權人,C是債務人

AC關係為C對A來說是第三人

債務人不還錢給行政機關,行政機關[不可]向第三人(欠債務人錢的人)要求查封變價,但可行使代位權

(A)查封變價 (X) 

以下皆為行政機關行使:代位權

(B)禁止命令 (禁止第三人還債務人錢,也就是還錢還給我行政機關)

(C)移轉命令 (請第三人將錢移轉給我行政機關)

(D)支付轉給命令(命令第三人將錢移轉給我行政機關)

【評論主題】63.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長官對屬官,依其權限或職權為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所為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之一般、抽象之規定,稱為什麼?(A)法規命令(B)職權命令(C)特別命令

【評論內容】

行程法§159

行政規則之定義

I 本法所稱行政規則,係指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長官對屬官,依其權限或職權為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所為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之一般、抽象之規定。

II 行政規則包括下列各款之規定︰

一 關於機關內部之組織、事務之分配、業務處理方式、人事管理等一般性規定。

二 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 

【評論主題】14.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執行法就義務人對第三人金錢債權所得為之強制執行手段?(A) 查封變價 (B)禁止命令 (C)移轉命令 (D)支付轉給命令

【評論內容】

以上資訊,個人理解如下,有錯誤之處還請糾正。謝謝!

債務人、債權人、第三人

C欠B錢或有給付B金錢之義務(如公司、房客、上游廠商、業主);C是債務人,B是債權人

B欠A(行政機關)或有給付A金錢之義務;B是債務人,A債權人

AB關係為A是債權人,B是債務人

BC關係為B是債權人,C是債務人

AC關係為C對A來說是第三人

債務人不還錢給行政機關,行政機關[不可]向第三人(欠債務人錢的人)要求查封變價,但可行使代位權

(A)查封變價 (X) 

以下皆為行政機關行使:代位權

(B)禁止命令 (禁止第三人還債務人錢,也就是還錢還給我行政機關)

(C)移轉命令 (請第三人將錢移轉給我行政機關)

(D)支付轉給命令(命令第三人將錢移轉給我行政機關)

【評論主題】15 公務人員考試之應試科目如有減列時,至遲得於考試舉行多久前公告之?(A) 2 個月前 (B) 3 個月前 (C) 4 個月前 (D) 6 個月前

【評論內容】考試法施行細則§8II

公務人員考試之應試科目,得由考選部另定命題大綱。應試科目如有修正,應於考試舉行四個月前公告之。但新增類科或應試科目減列者,得於考試舉行兩個月前公告。

【評論主題】33 關於剩餘財產分配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婚前財產於婚後所生之孳息為剩餘財產分配之標的(B)夫妻剩餘財產之差額,若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之(C)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為家務勞動之

【評論內容】

(A)婚前財產於婚後所生之孳息為剩餘財產分配之標的     (O) §1017 II 夫或妻婚前財產,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孳息,視為婚後財產。 

(B)夫妻剩餘財產之差額,若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之   (O) §1030-1 II 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C)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為家務勞動之有價化,原則上皆得讓與或繼承   (X) §1030-1 III 第一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D)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2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 消滅時起,逾 5 年者,亦同    (O) §1030-1 IV 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評論主題】49公職人員之財產除應於就(到)職幾個月內申報外,並應每年定期申報一次?(A)1 個月(B)  2 個月(C)  3個月  (D)4 個月

【評論內容】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3

 I公職人員應於就(到)職3個月內申報財產,每年並定期申報一次。同一申報年度已辦理就(到)職申報者,免為該年度之定期申報。

II公職人員於喪失前條所定應申報財產之身分起2個月內,應將卸(離)職或解除代理當日之財產情形,向原受理財產申報機關(構)申報。但於辦理卸(離)職或解除代理申報期間內,再任應申報財產之公職時,應依前項規定辦理就(到)職申報,免卸(離)職或解除代理申報。

【評論主題】44某甲任職內政部民政司科長,若其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而受有報酬,應經何者之 許可?(A)內政部 (B)行政院(C)銓敘部 (D)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評論內容】

公務員服務法§14-2

I 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受有報酬者,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

II前項許可辦法,由考試院定之。

【評論主題】42下列何者不是公務人員保障法之保障項目?(A)公務人員身分 (B)官職等級(C)俸給 (D)職務調派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保障法

§2 適用範圍

公務人員身分、官職等級、俸給、工作條件、管理措施等有關權益之保障,適用本法規定。 

【評論主題】39公務人員協會得提出協商之事項,不包括下列何者?(A)行政管理 (B)辦公環境改善(C)服勤方式 (D)工作簡化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協會法§7 協商事項

I 下列事項,得提出協商:

一 辦公環境之改善。(B)

二 行政管理。(A)

三 服勤之方式及起訖時間。(C)

【評論主題】16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機關首長於一定期間內不得任用或遷調人員,有關期間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自辭職書提出之日起至離職日止(B)自停職令發布之日起至離職日止(C)自免職令發布之日起至離職日止

【評論內容】任用法§26-1不得任用或遷調人員期間I各機關首長於下列期間,不得任用或遷調人員:一 自退休案核定之日起至離職日止。二 自免職或調職令發布日起至離職日止(C)。三 民選首長,自次屆同一選舉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當選人名單公告之日止。但競選連任未當選或未再競選連任者,至離職日止。四 民意機關首長,自次屆同一民意代表選舉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其首長當選人宣誓就職止。五 參加公職選舉者,自選舉候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至離職日止。但未當選者,至當選人名單公告之日止。六 憲法或法規未定有任期之中央各級機關政務首長,於總統競選連任未當選或未再競選連任時,自次屆該項選舉當選人名單公告...

【評論主題】37經銓敘部銓敘審定之公務人員俸級,得依下列何種法律降敘?(A)公務員懲戒法 (B)公務人員保障法(C)公務員服務法 (D)公務人員考績法

【評論內容】

公務員懲戒法

§9 懲戒種類:免除職務、撤職、剝奪或減少退休(職、伍)金、休職、降級、減俸、罰款、記過、申誡。

§15 降級處分效力:降級,依受懲戒人現職之俸(薪)級降一級或二級改敘;自改敘之日起2年內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無級可降者,按每級差額,減其月俸(薪);其期間為2年。

【評論主題】36下列那類人員是公務人員保障法的保障對象?(A)法定機關依法任用之有給專任人員和民選公職人員(B)公立學校編制內依法任用之職員和政務人員(C)民選公職人員和政務人員(D)公營事業依法任用之人員和各機

【評論內容】

(A)法定機關依法任用之有給專任人員和民選公職人員 (§3)

(B)公立學校編制內依法任用之職員和政務人員 (§3)

(C)民選公職人員和政務人員 (§3)

(D)公營事業依法任用之人員和各機關依法僱用之人員 (§102)

 

§3

本法所稱公務人員,係指法定機關依法任用之有給專任人員及公立學校編制內依法任用之職員。不包括政務人員及民選公職人員。

§102

公營事業依法任用之人員。

各機關依法僱用之人員。

【評論主題】35某甲擔任公務人員任職年資 12 年,今滿 65 歲而屆齡退休,其領取退休金的種類應是:(A)一次退休金(B)月退休金(C)兼領二分之一之一次退休金與二分之一之月退休金(D)兼領三分之一之一次退休金

【評論內容】

退休法§10 I ①

I 屆齡退休者,退休金依下列規定給與:

  一 任職5年以上未滿15年者,給與一次退休金。

【評論主題】34下列有關公務人員申請自願退休之條件,何者錯誤?(A)須任職滿 25 年(B)須任職 10 年以上,年滿 60 歲(C)因機關裁撤者,須任職滿 20 年以上(D)經認定屬於危勞職務者,自願退休年齡不

【評論內容】

(A)須任職滿 25 (§4 I②)(B)須任職 10 年以上滿 60 歲 --5年(§4 I①)(C)因機關裁撤者須任職滿 20 以上 (§4 II①)(D)經認定屬於危勞職務者自願退休齡不得少於 50 歲(§4 III)

【評論主題】33公務人員依規定不合退休、資遣於中途離職者,若要申請發還其本人原繳付之退撫基金費用本息及政府 撥繳之退撫基金費用本息,其繳付退撫基金至少需要幾年以上?(A)1 年(B)  3 年(C) 5 年 (D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退休法 §14 VI

公務人員依規定不合退休、資遣於中途離職者,得申請一次發還其本人原繳付之退撫基金費用本息。繳付退撫基金五年以上,除因案免職或撤職而離職者外,得同時申請一次發給政府撥繳之退撫基金費用本息。 

【評論主題】31有關公務人員考績獎懲之規定,下列何項敘述錯誤?(A)年終考績乙等者,晉本俸一級,並給與 1 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B)另予考績列乙等者,給與半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C)年終考績丁等者,免職(D

【評論內容】

考績法

§7

年終考績獎懲★、信賞必罰

I  年終考績獎懲依左列規定︰

一 甲等︰晉本俸一級,並給與1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達所敘職等本俸最高俸級或已敘年功俸級者,晉年功俸一級,並給與1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敘年功俸最高俸級者,給與2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二 乙等︰晉本俸一級,並給與半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A);已達所敘職等本俸最高俸級或已敘年功俸級者,晉年功俸一級,並給與半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已敘年功俸最高俸級者,給與一個半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三 丙等︰留原俸級。

四 丁等︰免職。(C)

II  前項所稱俸給總額,指公務人員俸給法所定之本俸、年功俸及其他法定加給。

§8

另予考績獎懲

另予考績人員之獎懲,列甲等者,給與1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列乙等者,給與半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B);列丙等者,不予獎勵;列丁等者,免職。(D)

【評論主題】30在公務人員的待遇上,針對主管人員或職責繁重或工作具有危險性者加給之,是謂下列何種加給?(A)地域加給 (B)職務加給(C)技術加給 (D)專業加給

【評論內容】

俸給法§5

職務加給:對主管人員或職責繁重或工作具有危險性者加給之。

【評論主題】27下列何者,並非公務人員考績表之評核項目?(A)工作 (B)人格(C)學識 (D)才能

【評論內容】

考績法施行細則§3 I

公務人員年終考績,綜合其工作、操行、學識、才能四項予以評分。

【評論主題】25有關我國公務人員俸表結構的敘述,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A)每一職等皆區別本俸與年功俸 (B)最高俸點為 800 點(C)本俸俸點每級差額為 15 個俸點 (D)每個職等之本俸皆分 5 個俸級

【評論內容】

(A)每一職等皆區別本俸與年功俸 --(X) 簡14僅本俸無年功俸。(B)最高俸點為 800 點 -- (O) 簡14本俸俸點800。(C)本俸俸點每級差額為 15 個俸點 --(X) 委一俸點160,委二俸點170,非每級差額為15個俸點。(D)每個職等之本俸皆分 5 個俸級 --(X) 委一本俸7級非5級。

【評論主題】13 小華因騎機車未戴安全帽被處 500 元罰鍰,如欲提起行政訴訟,應向何法院為之?(A)地方法院民事庭 (B)高等行政法院 (C)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D)地方法院刑事庭

【評論內容】

行訴法§237-2 交通裁決事件之管轄法院

交通裁決事件,得由原告住所地、居所地、所在地或違規行為地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管轄。

行訴法§237-3撤銷訴訟起訴期間之限制

交通裁決事件訴訟之提起,應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逕向管轄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為之。

【評論主題】29 某甲係合格實授薦任八職等專員,其俸級為八職等本俸二級 460 俸點。因故調任薦任七職等,惟仍以八職等任用並敘本俸二級。請問:某甲年終考績列甲等,其晉敘之情形為何?(A)晉敘後,為薦任七職等本俸五

【評論內容】

某甲係合格實授薦任八職等專員,其俸級為八職等本俸二級 460 俸點。因故調任薦任七職等,惟仍以八 職等任用並敘本俸二級。請問:某甲年終考績列甲等,其晉敘之情形為何?

考續§16 II

在同官等內調任低職等職務仍以原職等任用,並敘原俸級人員,考績時得在原銓敘審定職等俸級內晉敘。

--晉敘後,為薦任八職等本俸三級 475 俸點(B)

【評論主題】12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辦理 2 名科員內陞甄審,本次符合陞遷資格者計 10 名,經交付甄審委員會評審後,依規定應就前幾名中,報請局長圈定陞補之?(A)8 (B)6 (C)4 (D)2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陞遷法§9 (辦理陞遷之作業程序)

I 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之陞遷,應由人事單位就具有擬陞遷職務任用資格人員,分別情形,依積分高低順序或資格條件造列名冊,並檢同有關資料,報請本機關首長交付甄審委員會評審後,依程序報請機關首長就前三名中圈定陞補之;如陞遷二人以上時,就陞遷人數之二倍中圈定陞補之。本機關具擬陞任職務任用資格人員,經書面或其他足以確認之方式聲明不參加該職務之陞任甄審時,得免予列入當次陞任甄審名冊。

II 機關首長對前項甄審委員會報請圈定陞遷之人選有不同意見時,得退回重行依本法相關規定改依其他甄選方式辦理陞遷事宜。

【評論主題】33 下列有關我國公務人員平時考核之規定,何者最正確?(A)懲處分警告、記過、記大過(B)成績 80 分以上者應考列甲等(C)記大過者,應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D)公務人員平時考核獎懲,應併入年終

【評論內容】

(A)懲處分警告、記過、記大過 --懲處分申誡、記過、記大過(考績法§12 I一)。(B)成績 80 分以上者應考列甲等 --§6考績等級以年終考績而非平時考核。(C)記大過者,應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考績不得列乙等以上(§13)。(D)公務人員平時考核獎懲,應併入年終考績增減分數--(施§16)。

【評論主題】12 公務員退休後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 14 條之 1「旋轉門條款」之規定,應如何處罰?(A)因已退休故無法處罰 (B)應停發退休金 (C)應處以行政罰 (D)應處以刑罰

【評論內容】

公務員服務法§22-1第1項違反旋轉門條款之處罰

離職公務員違反服務法第14條之1者,處4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百萬元以下罰金。

【評論主題】55.行政程序所生之費用,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原則上由下列何者負擔?(A)行政機關(B)程序之當事人(C)行政機關與程序當事人平均分擔(D)行政機關與程序當事人依事務種類不同所定之分擔基準表分擔民法、行

【評論內容】

行程法§52

行政程序所生費用之負擔

I行政程序所生之費用,由行政機關負擔。但專為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利益所支出之費用,不在此限。

II因可歸責於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之事由,致程序有顯著之延滯者,其因延滯所生之費用,由其負擔。

【評論主題】3 韋伯(Max Weber)認為權威的發展依照歷史的進程可分為三個階段,下列那一個是他所主張的進程?(A)超人權威→傳統權威→合法理性權威 (B)超人權威→合法理性權威→傳統權威(C)合法理性權威→

【評論內容】

韋伯(Weber) 權威的演變三階段

一、傳統權威:是世襲的權威,至高無上。

二、超人權威:領導者以救世主的姿態君臨天下,人們相信他們天賦的、超自然、超世俗的超人特質,且絕對服從、忠心不二。

三、合法合理權威:由於社會的發展、民智漸開,人們建立法制體系,使領導者權威合法化,此一時間,法律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

【評論主題】14 依行政訴訟法第 49 條第 2 項第 2 款規定,具備專利師資格者於專利行政爭訟事件得為訴訟代理人,下列有關專利師為訴訟代理人之陳述,何者錯誤?(A)訴訟代理權不因本人死亡、破產或訴訟能力喪失而

【評論內容】

(A)訴訟代理權不因本人死亡、破產或訴訟能力喪失而消滅 (§53)(B)終止訴訟委任,應向行政法院提出書狀為終止之表示 (§54 I)(C)訴訟代理人有二人以上時,有關訴訟代理事項均得單獨為之 (§52) (D)由訴訟代理人終止委任者,自其終止之意思表示之日起即停止其訴訟代理行為

由訴訟代理人終止委任者,自其終止之意思表示之日起15日內,仍應為防衛本人權利所必要之行為。(§54 II)

【評論主題】21.關於承攬之瑕疵擔保,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承攬工作物有瑕疵時,承攬人絕對不能拒絕修補(B)修補費過鉅時,承攬人得拒絕修補(C)定作人定期限要求承攬人修補,而承攬人不於期限內修補,且修補費用並非

【評論內容】

關於承攬之瑕疵擔保,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承攬工作物有瑕疵時,承攬人絕對不能拒絕修補 -- 得(民法§493 III)

(B)修補費過鉅時,承攬人得拒絕修補 --(民法§493 III)

(C)定作人定期限要求承攬人修補,而承攬人不於期限內修補,且修補費用並非過鉅時,定作人得自行修補 --(民法§493 II)

(D)工作之瑕疵,如係因定作人指示不當而引起時,原則上定作人無瑕疵擔保請求權--(民法§496)

【評論主題】12 依據行政訴訟法規定,有關交通裁決事件訴訟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不服交通違規之裁決,其訴訟類型僅撤銷訴訟(B)交通裁決事件,除另有規定外,準用簡易訴訟程序之規定(C)交通裁決事件中撤銷訴訟

【評論內容】

行政訴訟法 

(A)不服交通違規之裁決,其訴訟類型僅撤銷訴訟

  撤銷訴訟、確認訴訟、給付訴訟(§237-4 II 1~3款)

(B)通裁決事件,除另有規定外,準用簡易訴訟程序之規定(§237-9)

(C)交通裁決事件中撤銷訴訟之提起,應於裁決書送達後20 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交通裁決事件中撤銷訴訟之提起,應於裁決書送達後30 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237-3 II)

(D) 被告收受起訴狀繕本後,應於 30 日內重新審查原裁決是否合法妥當

     被告收受起訴狀繕本後,應於 20 日內重新審查原裁決是否合法妥當(§237-4 II)

【評論主題】63.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長官對屬官,依其權限或職權為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所為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之一般、抽象之規定,稱為什麼?(A)法規命令(B)職權命令(C)特別命令

【評論內容】

行程法§159

行政規則之定義

I 本法所稱行政規則,係指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長官對屬官,依其權限或職權為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所為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之一般、抽象之規定。

II 行政規則包括下列各款之規定︰

一 關於機關內部之組織、事務之分配、業務處理方式、人事管理等一般性規定。

二 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 

【評論主題】22.就我國現行考績制度而言,下列何項不列入公務人員的年終考績項目?(A)工作 (B)操行 (C)健康 (D)學識

【評論內容】§5

考績之依據

 I   年終考績應以平時考核為依據。平時考核就其工作、操行、學識、才能行之。 II前項考核之細目,由銓敘機關訂定。但性質特殊職務之考核得視各職務需要,由各機關訂定,並送銓敘機關備查。

【評論主題】14.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執行法就義務人對第三人金錢債權所得為之強制執行手段?(A) 查封變價 (B)禁止命令 (C)移轉命令 (D)支付轉給命令

【評論內容】

以上資訊,個人理解如下,有錯誤之處還請糾正。謝謝!

債務人、債權人、第三人

C欠B錢或有給付B金錢之義務(如公司、房客、上游廠商、業主);C是債務人,B是債權人

B欠A(行政機關)或有給付A金錢之義務;B是債務人,A債權人

AB關係為A是債權人,B是債務人

BC關係為B是債權人,C是債務人

AC關係為C對A來說是第三人

債務人不還錢給行政機關,行政機關[不可]向第三人(欠債務人錢的人)要求查封變價,但可行使代位權

(A)查封變價 (X) 

以下皆為行政機關行使:代位權

(B)禁止命令 (禁止第三人還債務人錢,也就是還錢還給我行政機關)

(C)移轉命令 (請第三人將錢移轉給我行政機關)

(D)支付轉給命令(命令第三人將錢移轉給我行政機關)

【評論主題】14.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執行法就義務人對第三人金錢債權所得為之強制執行手段?(A) 查封變價 (B)禁止命令 (C)移轉命令 (D)支付轉給命令

【評論內容】

以上資訊,個人理解如下,有錯誤之處還請糾正。謝謝!

債務人、債權人、第三人

C欠B錢或有給付B金錢之義務(如公司、房客、上游廠商、業主);C是債務人,B是債權人

B欠A(行政機關)或有給付A金錢之義務;B是債務人,A債權人

AB關係為A是債權人,B是債務人

BC關係為B是債權人,C是債務人

AC關係為C對A來說是第三人

債務人不還錢給行政機關,行政機關[不可]向第三人(欠債務人錢的人)要求查封變價,但可行使代位權

(A)查封變價 (X) 

以下皆為行政機關行使:代位權

(B)禁止命令 (禁止第三人還債務人錢,也就是還錢還給我行政機關)

(C)移轉命令 (請第三人將錢移轉給我行政機關)

(D)支付轉給命令(命令第三人將錢移轉給我行政機關)

【評論主題】45依訴願法之規定,下列關於送達之敘述,何者正確?(A)對於無訴願能力人為送達者,應向其全體法定代理人為之,若其中有應為送達處所不明者,得僅向其餘法定代理人為之(B)送達,除別有規定外,依訴願人之聲請

【評論內容】

訴願法

§43

送達

送達除別有規定外,由受理訴願機關依職權為之。(B)

§44

向法定代理人送達

I  對於無訴願能力人為送達者,應向其法定代理人為之(A);未經陳明法定代理人者,得向該無訴願能力人為送達。(D)

II  對於法人或非法人之團體為送達者,應向其代表人或管理人為之。

III法定代理人、代表人或管理人有二人以上者,送達得僅向其中一人為之。

§46

向訴願代理人送達

訴願代理人除受送達之權限受有限制者外,送達應向該代理人為之。但受理訴願機關認為必要時,得送達於訴願人或參加人本人。(C)

【評論主題】依訴願法之規定,不符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之行政處份者,向何者提起訴願? (A)主管院 (B)原部、會、行、處、局、署 (C)總統府 (D)國民大會

【評論內容】

訴願法§4

訴願之管轄

訴願之管轄如左:

一不服鄉 (鎮、市) 公所之行政處分者,向縣 (市) 政府提起訴願。

二不服縣 (市) 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縣 (市)政府提起訴願。

三不服縣 (市) 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

四不服直轄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直轄市政府提起訴願。

五不服直轄市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

六不服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所屬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各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

七不服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之行政處分者,向主管院提起訴願。

八不服中央各院之行政處分者,向原院提起訴願。

【評論主題】13. 羞「ㄋㄢˇ」:

【評論內容】

§223

監察人代表公司

董事為自己或他人與公司為買賣、借貸或其他法律行為時,由監察人為公司之代表。

【評論主題】一、效率(Efficiency)與安全(Safety)是交通工程設計之兩大目標,試以交叉路口之 設計為例,分別回答下列問題:【題組】㈠請提出五種以「效率」為考量之作法;(10分)

【評論內容】

(A)數行為違反同一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處罰鍰者,依法定罰鍰最高之規定裁處(參閱選項B或C )(B)數行為違反同一行政法上義務之規定者,分別處罰之(§25) (C)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處罰鍰者,依法定罰鍰最高之規定裁處(§24 I)(D)一行為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如已裁處拘留者,不再受罰鍰處罰(§24III) 

【評論主題】【題組】 ⑵若將新兵 36 人分成一排,則一排的平均身高低於 167 公分的機率是多少?(15 分)

【評論內容】

(A)故意共同實施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其行為地、行為人之住所、居所或營業所、事務所或公務所所在地不在同一管轄區內者,以行為地之主管機關為管轄機關- 各該行為地、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主管機關均有管轄權(§30)(B)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而應處罰鍰,數機關均有管轄權者,由處理在先之機關管轄-由法定罰鍰額最高之主管機關管轄(§31 II)。

(C)一行為違反同一行政法上義務,數機關均有管轄權者,由層級較高之機關管轄-由處理在先之機關管轄(§31 I)。

(D)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應受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者,由各該主管機關分別裁處(§31 I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