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關於剩餘財產分配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婚前財產於婚後所生之孳息為剩餘財產分配之標的
(B)夫妻剩餘財產之差額,若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之
(C)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為家務勞動之有價化,原則上皆得讓與或繼承
(D)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2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 5 年者,亦同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73214
統計:A(152),B(32),C(866),D(70),E(0)

用户評論

【用戶】106UP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A)婚前財產於婚後所生之孳息為剩餘財產分配之標的     (O) §1017 II 夫或妻婚前財產,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孳息,視為婚後財產。 (B)夫妻剩餘財產之差額,若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之   (O) §1030-1 II 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C)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為家務勞動之有價化,原則上皆得讓與或繼承   (X) §1030-1 III 第一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D)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2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 消滅時起,逾 5 年者,亦同    (O) §1030-1 IV 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用戶】Edith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請問c選項的家務勞動所得的費用是無償取得嗎

【用戶】唐唐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國賠法§8賠償請求權知2行5民法§1030-1 IV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知2行5民法§197損害賠償請求權(因侵權行為所生)知2行10性別工作平等法§30損害賠償請求權知2行10

【用戶】fuji7463_108初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A 舉例例如婚前養了一隻狗 , 婚後 ( 婚姻關係中 )  狗生了3隻小狗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