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公務人員考試之應試科目如有減列時,至遲得於考試舉行多久前公告之?
(A) 2 個月前
(B) 3 個月前
(C) 4 個月前
(D) 6 個月前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1),B(0),C(0),D(0),E(0)

用户評論

【占卜】模擬Morning】評論

第 18 條 (考試舉行之方式(二);另對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家庭之應考人,得減少報名費)公務人員各種考試,得分試、分階段、分考區舉行;其考試類科、地點、日期等,由考選部於考試兩個月前公告之。分試、分階段之考試,其應考年齡、考試等級、考試類科、應考資格、應試科目、成績計算、成績及格資格保留年限及其他有關事項,由各該考試規則定之。應考人參加各種考試,應繳交報名費,其費額由考選部依考試等級、類科及考試方式定之。身心障礙、原住民族、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家庭之應考人,各種考試之報名費,得予減少。為增進考選業務之發展,得設置考選業務基金;其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由考選部定之。

106UP】評論

考試法施行細則§8II公務人員考試之應試科目,得由考選部另定命題大綱。應試科目如有修正,應於考試舉行四個月前公告之。但新增類科或應試科目減列者,得於考試舉行兩個月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