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題目附解析影響作答
【慈悲喜捨】評論
所謂「法律保留」原則,或稱積極之依法行政,乃規範行政機關所制定之命令非但不得抵觸法律,且須有法律之依據,而在另一方面言,法律保留亦可謂為某些重要之事項應由法律加以規範,不得逕行以命令為之。所以,憲法已將某些事項保留予立法機關,須由立法機關親自以「法律加以規定 」,才符合民主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