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o_fun】評論
參考--七單元--3.4.8.12
【Nick Lin】評論
七單元--3.4.8.1212. 組立鋼筋籠n工程施工機具與施工技術n53n鋼筋籠之組立應依設計圖規定施工。每節鋼筋籠之續接處,應儘量置於斷面應力較小之處。由基樁頂起算 7.00 公尺以內不得續接。主筋之續接以採用搭接為原則。為防止鋼筋籠吊裝中及吊裝後扭曲、挫屈及脫落,鋼筋之搭接最低標準應為三點電銲(三n點電銲之總長度不得小於主筋直徑之五倍),搭接細部應經工程司之核准。主筋之搭接或箍筋之固定所使用之點銲施工,均須符合 AWS D1.1 銲接有關規範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