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得拒絕接受新設用水之申請,其事由不包括下列何者?
(A)當地出水或配水系統供水能力已達飽和尚未完成擴充者
(B)配水管尚未敷設到達者
(C)當地有其他簡易自來水事業者
(D)供水有特殊困難者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