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經立法機關審議刪除或刪減之預算項目及金額,原則上不得動支預備金。但下列那一種經費,不在此限?
(A)法定經費
(B)歲定經費
(C)繼續經費
(D)保留經費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ㄚ賈】評論

預算法 第22條預算應設預備金,預備金分第一預備金及第二預備金二種︰一、第一預備金於公務機關單位預算中設定之,其數額不得超過經常支出總額百分之一。二、第二預備金於總預算中設定之,其數額視財政情況決定之。立法院審議刪除或刪減之預算項目及金額,不得動支預備金。但法定經費或經立法院同意者,不在此限。各機關動支預備金,其每筆數額超過五千萬元者,應先送立法院備查。但因緊急災害動支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