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電腦軟體不一定有申請專利,因此電腦軟體大多以著作權方式來加以保護。
【董志傑】評論
為何不是A?
【istoh】評論
著作權法第 3 條五、重製:指以印刷、複印、錄音、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方法直接、 間接、永久或暫時之重複製作。於劇本、音樂著作或其他類似著作演 出或播送時予以錄音或錄影;或依建築設計圖或建築模型建造建築物 者,亦屬之。依著作權法規定,著作人專有重製權,將電腦軟體複製於軟碟兩份以上,已涉及重製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