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下列何者,非當事人於聽證時得享有之權利?
(A)陳述意見
(B)提出證據
(C)經主持人同意對證人發問
(D)參與表決聽證紀錄之確定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16208
統計:A(41),B(152),C(250),D(1118),E(0)

用户評論

【用戶】a6109a6109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 61 條 n當事人於聽證時,得陳述意見、提出證據,經主持人同意後並得對機關指n定之人員、證人、鑑定人、其他當事人或其代理人發問。

【用戶】Kim Kuo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D可參見行政程序法第64條喔~

【用戶】Jasper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61條當事人於聽證時,得陳述意見、提出證據,經主持人同意後並得對機關指定之人員、證人、鑑定人其他當事人或其代理人發問。行政程序法第64條第4項聽證記錄當場製作完成者,由陳述人或發問人簽名或蓋章;未當場製作完成者,由主持人指定日期、場所供陳述或發問人閱覽,並由其簽名或蓋章。

【用戶】岩田光夫

【年級】

【評論內容】(D)當事人100人,發問人、陳述人或許僅10人,聽證紀錄僅有參與發問及陳述者有權簽名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