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妃】評論
稅級別計 算 公 式第一級應徵稅額 =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申報時現值(按臺灣地區消費者物價總指數調整後)未達百分之一百者】× 稅率 ( 20% )第二級應徵稅額 =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申報時現值(按臺灣地區消費者物價總指數調整後)在百分之一百以上未達百分之二百者】×【稅率 ( 30% ) -〔 ( 30% - 20% ) × 減徵率〕】- 累進差額(按臺灣地區消費者物價總指數調整後之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 × A)註:持有土地年限未超過 20 年者,無減徵,A 為 0.10持有土地年限超過 20 年以上者,減徵率為 20%,A 為 0.08持有土地年限超過 30 年以上者,減徵率為 30%,A 為 0.07持有土地年限超過 4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