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妃】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3 依稅法規定,被繼承人死亡時,下列何者不計入遺產總額?(A)被繼承人死亡前 2 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B)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總值在 40 萬元以上部分(C)被繼承人死亡前 6 年至 9 年內繼承

【評論內容】

第 16 條 左列各款不計入遺產總額: 一、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各級政府及公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之財產。二、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公有事業機構或全部公股之公營事業之財產。 三、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於被繼承人死亡時,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 四、遺產中有關文化、歷史、美術之圖書、物品,經繼承人向主管稽徵機關聲明登記者。但繼承人將此項圖書、物品轉讓時,仍須自動申報補稅。五、被繼承人自己創作之著作權、發明專利權及藝術品。六、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品,其總價值在89萬元以下部分。 七、被繼承人職業...

【評論主題】12 依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關於營業人逾規定期限三十日而未申報銷售額所應加徵之怠報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按應納稅額的 30%計算 (B)最高不得多於四千元 (C)最高為應納稅額之

【評論內容】第四十九條(逾期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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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營業人未依本法規定期限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其未逾三十日者,每逾二日按應納稅額加徵百分之一滯報金,金額不得少於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不得超過新臺幣一萬二千元;其逾三十日者,按核定應納稅額加徵百分之三十怠報金,金額不得少於新臺幣三千元,不得超過新臺幣三萬元。其無應納稅額者,滯報金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怠報金為新臺幣三千元。

【評論主題】11 依土地稅法第 33 條之規定,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何種程度?(A)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一般正常交易價格之九成(B)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一般正常交易價格之八成(C) 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真實交易價

【評論內容】第33條(稅率)  土地增值稅之稅率,依下列規定:   一、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未達百分之一百者,就其漲價總數額徵收增值稅百分之二十。   二、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在百分之一百以上未達百分之二百者,除按前款規定辦理外,其超過部分徵收增值稅百分之三十。   三、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在百分之二百以上者,除按前二款規定分別辦理外,其超過部分徵收增值稅百分之四十。   因修正前項稅率造成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稅收之實質損失,於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之規...

【評論主題】13 依稅法規定,被繼承人死亡時,下列何者不計入遺產總額?(A)被繼承人死亡前 2 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B)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總值在 40 萬元以上部分(C)被繼承人死亡前 6 年至 9 年內繼承

【評論內容】

第 16 條 左列各款不計入遺產總額: 一、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各級政府及公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之財產。二、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公有事業機構或全部公股之公營事業之財產。 三、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於被繼承人死亡時,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 四、遺產中有關文化、歷史、美術之圖書、物品,經繼承人向主管稽徵機關聲明登記者。但繼承人將此項圖書、物品轉讓時,仍須自動申報補稅。五、被繼承人自己創作之著作權、發明專利權及藝術品。六、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品,其總價值在89萬元以下部分。 七、被繼承人職業...

【評論主題】12 依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關於營業人逾規定期限三十日而未申報銷售額所應加徵之怠報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按應納稅額的 30%計算 (B)最高不得多於四千元 (C)最高為應納稅額之

【評論內容】第四十九條(逾期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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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營業人未依本法規定期限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其未逾三十日者,每逾二日按應納稅額加徵百分之一滯報金,金額不得少於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不得超過新臺幣一萬二千元;其逾三十日者,按核定應納稅額加徵百分之三十怠報金,金額不得少於新臺幣三千元,不得超過新臺幣三萬元。其無應納稅額者,滯報金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怠報金為新臺幣三千元。

【評論主題】11 依土地稅法第 33 條之規定,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何種程度?(A)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一般正常交易價格之九成(B)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一般正常交易價格之八成(C) 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真實交易價

【評論內容】第33條(稅率)  土地增值稅之稅率,依下列規定:   一、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未達百分之一百者,就其漲價總數額徵收增值稅百分之二十。   二、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在百分之一百以上未達百分之二百者,除按前款規定辦理外,其超過部分徵收增值稅百分之三十。   三、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在百分之二百以上者,除按前二款規定分別辦理外,其超過部分徵收增值稅百分之四十。   因修正前項稅率造成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稅收之實質損失,於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之規...

【評論主題】13 依稅法規定,被繼承人死亡時,下列何者不計入遺產總額?(A)被繼承人死亡前 2 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B)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總值在 40 萬元以上部分(C)被繼承人死亡前 6 年至 9 年內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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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條 左列各款不計入遺產總額: 一、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各級政府及公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之財產。二、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公有事業機構或全部公股之公營事業之財產。 三、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於被繼承人死亡時,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 四、遺產中有關文化、歷史、美術之圖書、物品,經繼承人向主管稽徵機關聲明登記者。但繼承人將此項圖書、物品轉讓時,仍須自動申報補稅。五、被繼承人自己創作之著作權、發明專利權及藝術品。六、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品,其總價值在89萬元以下部分。 七、被繼承人職業...

【評論主題】12 依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關於營業人逾規定期限三十日而未申報銷售額所應加徵之怠報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按應納稅額的 30%計算 (B)最高不得多於四千元 (C)最高為應納稅額之

【評論內容】第四十九條(逾期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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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營業人未依本法規定期限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其未逾三十日者,每逾二日按應納稅額加徵百分之一滯報金,金額不得少於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不得超過新臺幣一萬二千元;其逾三十日者,按核定應納稅額加徵百分之三十怠報金,金額不得少於新臺幣三千元,不得超過新臺幣三萬元。其無應納稅額者,滯報金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怠報金為新臺幣三千元。

【評論主題】11 依土地稅法第 33 條之規定,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何種程度?(A)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一般正常交易價格之九成(B)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一般正常交易價格之八成(C) 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真實交易價

【評論內容】第33條(稅率)  土地增值稅之稅率,依下列規定:   一、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未達百分之一百者,就其漲價總數額徵收增值稅百分之二十。   二、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在百分之一百以上未達百分之二百者,除按前款規定辦理外,其超過部分徵收增值稅百分之三十。   三、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在百分之二百以上者,除按前二款規定分別辦理外,其超過部分徵收增值稅百分之四十。   因修正前項稅率造成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稅收之實質損失,於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之規...

【評論主題】13 依稅法規定,被繼承人死亡時,下列何者不計入遺產總額?(A)被繼承人死亡前 2 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B)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總值在 40 萬元以上部分(C)被繼承人死亡前 6 年至 9 年內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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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條 左列各款不計入遺產總額: 一、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各級政府及公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之財產。二、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公有事業機構或全部公股之公營事業之財產。 三、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於被繼承人死亡時,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 四、遺產中有關文化、歷史、美術之圖書、物品,經繼承人向主管稽徵機關聲明登記者。但繼承人將此項圖書、物品轉讓時,仍須自動申報補稅。五、被繼承人自己創作之著作權、發明專利權及藝術品。六、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品,其總價值在89萬元以下部分。 七、被繼承人職業...

【評論主題】12 依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關於營業人逾規定期限三十日而未申報銷售額所應加徵之怠報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按應納稅額的 30%計算 (B)最高不得多於四千元 (C)最高為應納稅額之

【評論內容】第四十九條(逾期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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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11 依土地稅法第 33 條之規定,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何種程度?(A)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一般正常交易價格之九成(B)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一般正常交易價格之八成(C) 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真實交易價

【評論內容】第33條(稅率)  土地增值稅之稅率,依下列規定:   一、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未達百分之一百者,就其漲價總數額徵收增值稅百分之二十。   二、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在百分之一百以上未達百分之二百者,除按前款規定辦理外,其超過部分徵收增值稅百分之三十。   三、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在百分之二百以上者,除按前二款規定分別辦理外,其超過部分徵收增值稅百分之四十。   因修正前項稅率造成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稅收之實質損失,於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之規...

【評論主題】13 依稅法規定,被繼承人死亡時,下列何者不計入遺產總額?(A)被繼承人死亡前 2 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B)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總值在 40 萬元以上部分(C)被繼承人死亡前 6 年至 9 年內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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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條 左列各款不計入遺產總額: 一、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各級政府及公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之財產。二、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公有事業機構或全部公股之公營事業之財產。 三、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於被繼承人死亡時,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 四、遺產中有關文化、歷史、美術之圖書、物品,經繼承人向主管稽徵機關聲明登記者。但繼承人將此項圖書、物品轉讓時,仍須自動申報補稅。五、被繼承人自己創作之著作權、發明專利權及藝術品。六、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品,其總價值在89萬元以下部分。 七、被繼承人職業...

【評論主題】12 依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關於營業人逾規定期限三十日而未申報銷售額所應加徵之怠報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按應納稅額的 30%計算 (B)最高不得多於四千元 (C)最高為應納稅額之

【評論內容】第四十九條(逾期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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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11 依土地稅法第 33 條之規定,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何種程度?(A)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一般正常交易價格之九成(B)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一般正常交易價格之八成(C) 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真實交易價

【評論內容】第33條(稅率)  土地增值稅之稅率,依下列規定:   一、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未達百分之一百者,就其漲價總數額徵收增值稅百分之二十。   二、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在百分之一百以上未達百分之二百者,除按前款規定辦理外,其超過部分徵收增值稅百分之三十。   三、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在百分之二百以上者,除按前二款規定分別辦理外,其超過部分徵收增值稅百分之四十。   因修正前項稅率造成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稅收之實質損失,於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之規...

【評論主題】13 依稅法規定,被繼承人死亡時,下列何者不計入遺產總額?(A)被繼承人死亡前 2 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B)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總值在 40 萬元以上部分(C)被繼承人死亡前 6 年至 9 年內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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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條 左列各款不計入遺產總額: 一、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各級政府及公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之財產。二、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公有事業機構或全部公股之公營事業之財產。 三、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於被繼承人死亡時,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 四、遺產中有關文化、歷史、美術之圖書、物品,經繼承人向主管稽徵機關聲明登記者。但繼承人將此項圖書、物品轉讓時,仍須自動申報補稅。五、被繼承人自己創作之著作權、發明專利權及藝術品。六、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品,其總價值在89萬元以下部分。 七、被繼承人職業...

【評論主題】12 依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關於營業人逾規定期限三十日而未申報銷售額所應加徵之怠報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按應納稅額的 30%計算 (B)最高不得多於四千元 (C)最高為應納稅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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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11 依土地稅法第 33 條之規定,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何種程度?(A)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一般正常交易價格之九成(B)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一般正常交易價格之八成(C) 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真實交易價

【評論內容】第33條(稅率)  土地增值稅之稅率,依下列規定:   一、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未達百分之一百者,就其漲價總數額徵收增值稅百分之二十。   二、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在百分之一百以上未達百分之二百者,除按前款規定辦理外,其超過部分徵收增值稅百分之三十。   三、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在百分之二百以上者,除按前二款規定分別辦理外,其超過部分徵收增值稅百分之四十。   因修正前項稅率造成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稅收之實質損失,於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之規...

【評論主題】13 依稅法規定,被繼承人死亡時,下列何者不計入遺產總額?(A)被繼承人死亡前 2 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B)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總值在 40 萬元以上部分(C)被繼承人死亡前 6 年至 9 年內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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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條 左列各款不計入遺產總額: 一、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各級政府及公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之財產。二、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公有事業機構或全部公股之公營事業之財產。 三、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於被繼承人死亡時,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 四、遺產中有關文化、歷史、美術之圖書、物品,經繼承人向主管稽徵機關聲明登記者。但繼承人將此項圖書、物品轉讓時,仍須自動申報補稅。五、被繼承人自己創作之著作權、發明專利權及藝術品。六、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品,其總價值在89萬元以下部分。 七、被繼承人職業...

【評論主題】12 依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關於營業人逾規定期限三十日而未申報銷售額所應加徵之怠報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按應納稅額的 30%計算 (B)最高不得多於四千元 (C)最高為應納稅額之

【評論內容】第四十九條(逾期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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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11 依土地稅法第 33 條之規定,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何種程度?(A)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一般正常交易價格之九成(B)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一般正常交易價格之八成(C) 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真實交易價

【評論內容】第33條(稅率)  土地增值稅之稅率,依下列規定:   一、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未達百分之一百者,就其漲價總數額徵收增值稅百分之二十。   二、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在百分之一百以上未達百分之二百者,除按前款規定辦理外,其超過部分徵收增值稅百分之三十。   三、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在百分之二百以上者,除按前二款規定分別辦理外,其超過部分徵收增值稅百分之四十。   因修正前項稅率造成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稅收之實質損失,於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之規...

【評論主題】13 依稅法規定,被繼承人死亡時,下列何者不計入遺產總額?(A)被繼承人死亡前 2 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B)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總值在 40 萬元以上部分(C)被繼承人死亡前 6 年至 9 年內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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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條 左列各款不計入遺產總額: 一、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各級政府及公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之財產。二、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公有事業機構或全部公股之公營事業之財產。 三、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於被繼承人死亡時,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 四、遺產中有關文化、歷史、美術之圖書、物品,經繼承人向主管稽徵機關聲明登記者。但繼承人將此項圖書、物品轉讓時,仍須自動申報補稅。五、被繼承人自己創作之著作權、發明專利權及藝術品。六、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品,其總價值在89萬元以下部分。 七、被繼承人職業...

【評論主題】12 依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關於營業人逾規定期限三十日而未申報銷售額所應加徵之怠報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按應納稅額的 30%計算 (B)最高不得多於四千元 (C)最高為應納稅額之

【評論內容】第四十九條(逾期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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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11 依土地稅法第 33 條之規定,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何種程度?(A)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一般正常交易價格之九成(B)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一般正常交易價格之八成(C) 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真實交易價

【評論內容】第33條(稅率)  土地增值稅之稅率,依下列規定:   一、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未達百分之一百者,就其漲價總數額徵收增值稅百分之二十。   二、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在百分之一百以上未達百分之二百者,除按前款規定辦理外,其超過部分徵收增值稅百分之三十。   三、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在百分之二百以上者,除按前二款規定分別辦理外,其超過部分徵收增值稅百分之四十。   因修正前項稅率造成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稅收之實質損失,於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之規...

【評論主題】13 依稅法規定,被繼承人死亡時,下列何者不計入遺產總額?(A)被繼承人死亡前 2 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B)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總值在 40 萬元以上部分(C)被繼承人死亡前 6 年至 9 年內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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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條 左列各款不計入遺產總額: 一、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各級政府及公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之財產。二、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公有事業機構或全部公股之公營事業之財產。 三、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於被繼承人死亡時,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 四、遺產中有關文化、歷史、美術之圖書、物品,經繼承人向主管稽徵機關聲明登記者。但繼承人將此項圖書、物品轉讓時,仍須自動申報補稅。五、被繼承人自己創作之著作權、發明專利權及藝術品。六、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品,其總價值在89萬元以下部分。 七、被繼承人職業...

【評論主題】12 依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關於營業人逾規定期限三十日而未申報銷售額所應加徵之怠報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按應納稅額的 30%計算 (B)最高不得多於四千元 (C)最高為應納稅額之

【評論內容】第四十九條(逾期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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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營業人未依本法規定期限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其未逾三十日者,每逾二日按應納稅額加徵百分之一滯報金,金額不得少於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不得超過新臺幣一萬二千元;其逾三十日者,按核定應納稅額加徵百分之三十怠報金,金額不得少於新臺幣三千元,不得超過新臺幣三萬元。其無應納稅額者,滯報金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怠報金為新臺幣三千元。

【評論主題】11 依土地稅法第 33 條之規定,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何種程度?(A)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一般正常交易價格之九成(B)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一般正常交易價格之八成(C) 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真實交易價

【評論內容】第33條(稅率)  土地增值稅之稅率,依下列規定:   一、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未達百分之一百者,就其漲價總數額徵收增值稅百分之二十。   二、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在百分之一百以上未達百分之二百者,除按前款規定辦理外,其超過部分徵收增值稅百分之三十。   三、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在百分之二百以上者,除按前二款規定分別辦理外,其超過部分徵收增值稅百分之四十。   因修正前項稅率造成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稅收之實質損失,於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之規...

【評論主題】依我國所得稅法之規定,公司分配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及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之股利淨額應如何課稅?(A)兩稅合一後股利免扣繳,但其所含之股東可扣抵稅額可以抵繳其應納所得稅(B)兩稅合一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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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13 依稅法規定,被繼承人死亡時,下列何者不計入遺產總額?(A)被繼承人死亡前 2 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B)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總值在 40 萬元以上部分(C)被繼承人死亡前 6 年至 9 年內繼承

【評論內容】

第 16 條 左列各款不計入遺產總額: 一、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各級政府及公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之財產。二、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公有事業機構或全部公股之公營事業之財產。 三、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於被繼承人死亡時,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 四、遺產中有關文化、歷史、美術之圖書、物品,經繼承人向主管稽徵機關聲明登記者。但繼承人將此項圖書、物品轉讓時,仍須自動申報補稅。五、被繼承人自己創作之著作權、發明專利權及藝術品。六、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品,其總價值在89萬元以下部分。 七、被繼承人職業...

【評論主題】12 依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關於營業人逾規定期限三十日而未申報銷售額所應加徵之怠報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按應納稅額的 30%計算 (B)最高不得多於四千元 (C)最高為應納稅額之

【評論內容】第四十九條(逾期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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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營業人未依本法規定期限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其未逾三十日者,每逾二日按應納稅額加徵百分之一滯報金,金額不得少於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不得超過新臺幣一萬二千元;其逾三十日者,按核定應納稅額加徵百分之三十怠報金,金額不得少於新臺幣三千元,不得超過新臺幣三萬元。其無應納稅額者,滯報金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怠報金為新臺幣三千元。

【評論主題】依我國所得稅法之規定,公司分配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及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之股利淨額應如何課稅?(A)兩稅合一後股利免扣繳,但其所含之股東可扣抵稅額可以抵繳其應納所得稅(B)兩稅合一後股

【評論內容】

公司分配股利或合夥事業盈餘給非境內居住的個人或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的營利事業時,按下列原則辦理扣繳:(1)99年1日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扣繳20%。(2)107年1月1日以後:一律扣繳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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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營業人未依本法規定期限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其未逾三十日者,每逾二日按應納稅額加徵百分之一滯報金,金額不得少於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不得超過新臺幣一萬二千元;其逾三十日者,按核定應納稅額加徵百分之三十怠報金,金額不得少於新臺幣三千元,不得超過新臺幣三萬元。其無應納稅額者,滯報金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怠報金為新臺幣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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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配股利或合夥事業盈餘給非境內居住的個人或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的營利事業時,按下列原則辦理扣繳:(1)99年1日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扣繳20%。(2)107年1月1日以後:一律扣繳21%。

【評論主題】11 依土地稅法第 33 條之規定,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何種程度?(A)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一般正常交易價格之九成(B)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一般正常交易價格之八成(C) 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真實交易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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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配股利或合夥事業盈餘給非境內居住的個人或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的營利事業時,按下列原則辦理扣繳:(1)99年1日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扣繳20%。(2)107年1月1日以後:一律扣繳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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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13 依稅法規定,被繼承人死亡時,下列何者不計入遺產總額?(A)被繼承人死亡前 2 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B)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總值在 40 萬元以上部分(C)被繼承人死亡前 6 年至 9 年內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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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條 左列各款不計入遺產總額: 一、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各級政府及公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之財產。二、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公有事業機構或全部公股之公營事業之財產。 三、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於被繼承人死亡時,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 四、遺產中有關文化、歷史、美術之圖書、物品,經繼承人向主管稽徵機關聲明登記者。但繼承人將此項圖書、物品轉讓時,仍須自動申報補稅。五、被繼承人自己創作之著作權、發明專利權及藝術品。六、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品,其總價值在89萬元以下部分。 七、被繼承人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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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依我國所得稅法之規定,公司分配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及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之股利淨額應如何課稅?(A)兩稅合一後股利免扣繳,但其所含之股東可扣抵稅額可以抵繳其應納所得稅(B)兩稅合一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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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11 依土地稅法第 33 條之規定,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何種程度?(A)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一般正常交易價格之九成(B)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一般正常交易價格之八成(C) 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真實交易價

【評論內容】第33條(稅率)  土地增值稅之稅率,依下列規定:   一、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未達百分之一百者,就其漲價總數額徵收增值稅百分之二十。   二、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在百分之一百以上未達百分之二百者,除按前款規定辦理外,其超過部分徵收增值稅百分之三十。   三、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在百分之二百以上者,除按前二款規定分別辦理外,其超過部分徵收增值稅百分之四十。   因修正前項稅率造成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稅收之實質損失,於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之規...

【評論主題】13 依稅法規定,被繼承人死亡時,下列何者不計入遺產總額?(A)被繼承人死亡前 2 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B)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總值在 40 萬元以上部分(C)被繼承人死亡前 6 年至 9 年內繼承

【評論內容】

第 16 條 左列各款不計入遺產總額: 一、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各級政府及公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之財產。二、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公有事業機構或全部公股之公營事業之財產。 三、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於被繼承人死亡時,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 四、遺產中有關文化、歷史、美術之圖書、物品,經繼承人向主管稽徵機關聲明登記者。但繼承人將此項圖書、物品轉讓時,仍須自動申報補稅。五、被繼承人自己創作之著作權、發明專利權及藝術品。六、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品,其總價值在89萬元以下部分。 七、被繼承人職業...

【評論主題】12 依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關於營業人逾規定期限三十日而未申報銷售額所應加徵之怠報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按應納稅額的 30%計算 (B)最高不得多於四千元 (C)最高為應納稅額之

【評論內容】第四十九條(逾期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之處罰)

nn

  營業人未依本法規定期限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其未逾三十日者,每逾二日按應納稅額加徵百分之一滯報金,金額不得少於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不得超過新臺幣一萬二千元;其逾三十日者,按核定應納稅額加徵百分之三十怠報金,金額不得少於新臺幣三千元,不得超過新臺幣三萬元。其無應納稅額者,滯報金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怠報金為新臺幣三千元。

【評論主題】依我國所得稅法之規定,公司分配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及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之股利淨額應如何課稅?(A)兩稅合一後股利免扣繳,但其所含之股東可扣抵稅額可以抵繳其應納所得稅(B)兩稅合一後股

【評論內容】

公司分配股利或合夥事業盈餘給非境內居住的個人或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的營利事業時,按下列原則辦理扣繳:(1)99年1日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扣繳20%。(2)107年1月1日以後:一律扣繳21%。

【評論主題】11 依土地稅法第 33 條之規定,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何種程度?(A)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一般正常交易價格之九成(B)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一般正常交易價格之八成(C) 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真實交易價

【評論內容】第33條(稅率)  土地增值稅之稅率,依下列規定:   一、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未達百分之一百者,就其漲價總數額徵收增值稅百分之二十。   二、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在百分之一百以上未達百分之二百者,除按前款規定辦理外,其超過部分徵收增值稅百分之三十。   三、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在百分之二百以上者,除按前二款規定分別辦理外,其超過部分徵收增值稅百分之四十。   因修正前項稅率造成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稅收之實質損失,於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之規...

【評論主題】13 依稅法規定,被繼承人死亡時,下列何者不計入遺產總額?(A)被繼承人死亡前 2 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B)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總值在 40 萬元以上部分(C)被繼承人死亡前 6 年至 9 年內繼承

【評論內容】

第 16 條 左列各款不計入遺產總額: 一、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各級政府及公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之財產。二、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公有事業機構或全部公股之公營事業之財產。 三、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於被繼承人死亡時,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 四、遺產中有關文化、歷史、美術之圖書、物品,經繼承人向主管稽徵機關聲明登記者。但繼承人將此項圖書、物品轉讓時,仍須自動申報補稅。五、被繼承人自己創作之著作權、發明專利權及藝術品。六、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品,其總價值在89萬元以下部分。 七、被繼承人職業...

【評論主題】12 依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關於營業人逾規定期限三十日而未申報銷售額所應加徵之怠報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按應納稅額的 30%計算 (B)最高不得多於四千元 (C)最高為應納稅額之

【評論內容】第四十九條(逾期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之處罰)

nn

  營業人未依本法規定期限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其未逾三十日者,每逾二日按應納稅額加徵百分之一滯報金,金額不得少於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不得超過新臺幣一萬二千元;其逾三十日者,按核定應納稅額加徵百分之三十怠報金,金額不得少於新臺幣三千元,不得超過新臺幣三萬元。其無應納稅額者,滯報金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怠報金為新臺幣三千元。

【評論主題】依我國所得稅法之規定,公司分配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及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之股利淨額應如何課稅?(A)兩稅合一後股利免扣繳,但其所含之股東可扣抵稅額可以抵繳其應納所得稅(B)兩稅合一後股

【評論內容】

公司分配股利或合夥事業盈餘給非境內居住的個人或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的營利事業時,按下列原則辦理扣繳:(1)99年1日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扣繳20%。(2)107年1月1日以後:一律扣繳21%。

【評論主題】11 依土地稅法第 33 條之規定,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何種程度?(A)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一般正常交易價格之九成(B)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一般正常交易價格之八成(C) 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真實交易價

【評論內容】第33條(稅率)  土地增值稅之稅率,依下列規定:   一、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未達百分之一百者,就其漲價總數額徵收增值稅百分之二十。   二、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在百分之一百以上未達百分之二百者,除按前款規定辦理外,其超過部分徵收增值稅百分之三十。   三、土地漲價總數額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核計土地增值稅之現值數額在百分之二百以上者,除按前二款規定分別辦理外,其超過部分徵收增值稅百分之四十。   因修正前項稅率造成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稅收之實質損失,於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之規...

【評論主題】14 依現行土地稅法規定,下列關於重購土地退還土地增值稅規定之敘述,何者錯誤?(A)必須是重購土地之地價總額超過原出售土地之地價總額減去繳納土地增值稅額之餘額,才能退稅(B)賣地後 2 年內以配偶之名

【評論內容】第三十六條(原出售土地地價、新購土地地價)

  前條第一項所稱原出售土地地價,以該次移轉計徵土地增值稅之地價為準。所稱新購土地地價,以該次移轉計徵土地增值稅之地價為準;該次移轉課徵契稅之土地,以該次移轉計徵契稅之地價為準。

第三十七條(追繳稅款)

nnnnnn

  土地所有權人因重購土地退還土地增值稅者,其重購之土地,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五年內再行移轉時,除就該次移轉之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外,並應追繳原退還稅款;重購之土地,改作其他用途者亦同。

【評論主題】14 依現行土地稅法規定,下列關於重購土地退還土地增值稅規定之敘述,何者錯誤?(A)必須是重購土地之地價總額超過原出售土地之地價總額減去繳納土地增值稅額之餘額,才能退稅(B)賣地後 2 年內以配偶之名

【評論內容】第三十五條(重購退稅)

  土地所有權人於出售土地後,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二年內重購土地合於下列規定之一,其新購土地地價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扣除繳納土地增值稅後之餘額者,得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就其已納土地增值稅額內,退還其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之數額:

  一、自用住宅用地出售後,另行購買都市土地未超過三公畝部分或非都市土地未超過七公畝部分仍作自用住宅用地者。

  二、自營工廠用地出售後,另於其他都市計畫工業區或政府編定之工業用地內購地設廠者。

  三、自耕之農業用地出售後,另行購買仍供自耕之農業用地者。

  前項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於先購買土地後,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二年內,始行出售土地者,準用之。

nnnnnnnnnnnn

  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項規定,於土地出售前一年內,曾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不適用之。

【評論主題】22 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有關不計入贈與總額、不計入遺產總額或扣除額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依法登記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

【評論內容】

第 16 條

左列各款不計入遺產總額:

一、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各級政府及公立教育、文化、公益、

    慈善機關之財產。

二、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公有事業機構或全部公股之公營事業

    之財產。

三、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於被繼承人死亡時,已依法登記設立

    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

    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

四、遺產中有關文化、歷史、美術之圖書、物品,經繼承人向主管稽徵機

    關聲明登記者。但繼承人將此項圖書、物品轉讓時,仍須自動申報補

    稅。

五、被繼承人自己創作之著作權、發明專利權及藝術品。

六、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品,其總價...

【評論主題】4 依現行所得稅法規定,自 94 年度起,營利事業計算未分配盈餘加徵 10%營利事業所得稅時,「未分配盈餘」係指依商業會計法規定處理之稅後純益,減除特定項目後之餘額,該特定項目包括下列何者?(A)依規

【評論內容】

B) 已由當年度盈餘分配之股利或盈餘。n(C) 彌補以往年度之虧損及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次一年度虧損。

(D) 依其他法律規定,由主管機關命令自當年度盈餘已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或限制分配部分。

nnnnnn

 

【評論主題】4 依現行所得稅法規定,自 94 年度起,營利事業計算未分配盈餘加徵 10%營利事業所得稅時,「未分配盈餘」係指依商業會計法規定處理之稅後純益,減除特定項目後之餘額,該特定項目包括下列何者?(A)依規

【評論內容】

      第 六 節 未分配盈餘之課稅

 

第 66-9 條n

自八十七年度起至一百零六年度止,營利事業當年度之盈餘未作分配者,

應就該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自一百零七年度起,營

利事業當年度之盈餘未作分配者,應就該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五營利事

業所得稅。

前項所稱未分配盈餘,指營利事業當年度依商業會計法、證券交易法或其

他法律有關編製財務報告規定處理之本期稅後淨利,加計本期稅後淨利以

外純益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減除下列各款後之餘額:

一、彌補以往年度之虧損及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次一年度虧損。

二、已由當年度盈餘分配之股利或盈餘。

三、已依公司法或其他法律規定由當年度盈餘提列之法定盈餘公積,或已

    ...

【評論主題】19 營業人銷售零稅率貨物而溢付之營業稅應如何處理?(A)由營業人留抵應納營業稅 (B)由營業人轉嫁給後手承受(C)由主管稽徵機關查明後退還 (D)由主管稽徵機關查明後扣抵下期營業稅

【評論內容】第 39 條 營業人申報之左列溢付稅額,應由主管稽徵機關查明後退還之:n一、因銷售第七條規定適用零稅率貨物或勞務而溢付之營業稅。n二、因取得固定資產而溢付之營業稅。n三、因合併、轉讓、解散或廢止申請註銷登記者,其溢付之營業稅。n前項以外之溢付稅額,應由營業人留抵應納營業稅。但情形特殊者,得報n經財政部核准退還之。

【評論主題】37 下列何者不屬於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所稱之營業人?(A)獨資事業(B)公營事業(C)合作社組織,有銷售貨物者(D)個人直銷商

【評論內容】第六條(營業人之定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營業人:

  一、以營利為目的之公營、私營或公私合營之事業。

  二、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有銷售貨物或勞務。

  三、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之固定營業場所。

nnnnnnnnnn

  四、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

【評論主題】10 陳先生於民國101 年度有下列幾項所得資料,試判斷何項無須計入其基本所得額中計算?(A)將美國的房子出售,獲利約新臺幣150 萬元(B)出售台積電股票100,000 股,獲利100 萬元(C)將

【評論內容】

所得稅有十大所得種類,海外所得與之相對應,一樣分十大種類。海外所得包括境外給予的薪資、股利與利息,以及國外房屋租金收入、資本利得及財產交易所得等等,只要所得來源為海外所得,就有機會要申報最低稅負。

基本稅額(AMT)公式

,最新公告版本日期為106年5月10日

基本所得額 = 綜合所得淨額 + 加計所得

加計所得 = 海外所得 + 特定保險給付 + 私募基金受益憑證交易所得 + 非現金捐贈金額 + 法律新增之減免綜合所得稅之所得額或扣除額

【基本所得額 - 免稅額 (670萬)】* 單一稅率 (20%)- 【海外所得及香港澳門所得已依所得來源地法律規定繳納之所得稅惟不得超過因加計海外所得及香港澳門所得所增加之基本稅額】 = 基本稅額

基本所得額,超過免...

【評論主題】5 在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其已確定之應納稅捐逾期尚未繳納,所欠繳稅款及已確定之罰鍰單計或合計金額在新臺幣多少元以上者,得由財政部函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限制其出境?(A)100 萬元(B)150 萬元

【評論內容】

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其已確定之應納稅捐逾法定繳納期限尚未繳納完畢,所欠繳稅款及已確定之罰鍰單計或合計,個人在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者;其在行政救濟程序終結前,個人在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得由財政部函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限制其出境;其為營利事業者,得限制其負責人出境。但已提供相當擔保者,應解除其限制。

【評論主題】2 依稅捐稽徵法規定,截至民國101 年3 月4 日,納稅義務人欠繳稅捐金額達新臺幣多少元以上者,自民國96 年3 月5 日起逾10 年尚未執行終結者,不再執行?(A)50 萬元(B)100 萬元(C

【評論內容】

稅捐之徵收,於徵收期間屆滿前已移送執行者,自徵收期間屆滿之翌日起,五年內未經執行者,不再執行,其於五年期間屆滿前已開始執行,仍得繼續執行;但自五年期間屆滿之日起已逾五年尚未執行終結者,不得再執行。

  本法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五日修正前已移送執行尚未終結之案件,自修正之日起逾五年尚未執行終結者,不再執行。但截至一百零六年三月四日納稅義務人欠繳稅捐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或執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仍得繼續執行,其執行期間不得逾一百十一年三月四日:

  一、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依行政執行法第十七條規定,聲請法院裁定拘提或管收義務人確定。

  二、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依行政執行法第十七條之一第一...

【評論主題】13 依稅法規定,被繼承人死亡時,下列何者不計入遺產總額?(A)被繼承人死亡前 2 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B)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總值在 40 萬元以上部分(C)被繼承人死亡前 6 年至 9 年內繼承

【評論內容】

第 16 條 左列各款不計入遺產總額: 一、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各級政府及公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之財產。二、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公有事業機構或全部公股之公營事業之財產。 三、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於被繼承人死亡時,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 四、遺產中有關文化、歷史、美術之圖書、物品,經繼承人向主管稽徵機關聲明登記者。但繼承人將此項圖書、物品轉讓時,仍須自動申報補稅。五、被繼承人自己創作之著作權、發明專利權及藝術品。六、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品,其總價值在89萬元以下部分。 七、被繼承人職業...

【評論主題】14 依據Hotelling原則,不可再生之自然資源,如油礦,其產品價格的長期趨勢為何?(A)隨時間逐年下降 (B)與利率相等之比率下降 (C)長期固定不變 (D)與利率相等之比率上升

【評論內容】

Hotelling 霍特林理論1931 年發表「可耗盡資源的經濟學」提出不可再生的自然資源與利率相等之比率上升

【評論主題】21 下列何者與新凱因斯理論無關?(A)工資與價格僵固 (B)貨幣與財政政策應可穩定經濟(C)存在減少社會福利的市場不完全 (D)景氣循環是經濟體系對技術變動自然而有效率的反應

【評論內容】

(A) 凱因斯工資與價格僵固(B) 凱因斯貨幣與財政政策應可穩定經濟 (C) 凱因斯存在減少社會福利的市場不完全

nnD新古典的實質景氣循環理論景氣循環是經濟體系對技術變動自然而有效率的反應

【評論主題】7 X 公司的產品訂價為 40 元,邊際成本為 30 元;Y 公司的產品訂價為 30 元,邊際成本為 20 元。根據 Lerner index 則那一個公司的獨占力較強?(A)X公司 (B)Y公司

【評論內容】

納指數測度市場壟斷程度。勒納指數度量的是價格對邊際成本的偏離程度

其計算公式為:L= (P- MC) / P

X:Lerner index=(40-30)/40=0.25

Y:Lerner index=(30-20)/30=0.33

【評論主題】15 依據我國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之規定,關於遺產及贈與稅的課徵範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我國國民於死亡事實發生前二年內,在境內有住所者,應就其境內外全部遺產課徵遺產稅(B)我國國民在境內無住所而有

【評論內容】

(D)經常居住境外之我國國民,於死亡事實前二年內自願喪失國籍者,仍應就其境內全部遺產課徵遺產稅 

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及非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在中

華民國境內遺有財產者,應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遺產,依本法規定,課

徵遺產稅。

【評論主題】12 依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關於營業人逾規定期限三十日而未申報銷售額所應加徵之怠報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按應納稅額的 30%計算 (B)最高不得多於四千元 (C)最高為應納稅額之

【評論內容】第四十九條(逾期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之處罰)

nn

  營業人未依本法規定期限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其未逾三十日者,每逾二日按應納稅額加徵百分之一滯報金,金額不得少於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不得超過新臺幣一萬二千元;其逾三十日者,按核定應納稅額加徵百分之三十怠報金,金額不得少於新臺幣三千元,不得超過新臺幣三萬元。其無應納稅額者,滯報金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怠報金為新臺幣三千元。

【評論主題】19 依現行土地稅法之規定,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時,雙方當事人應在訂定契約後幾日內,向土地所在地之稅捐機關申報土地移轉現值?(A)15 日 (B)20 日 (C)30 日 (D)45 日

【評論內容】第四十九條(增值稅之核定)

  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時,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訂定契約之日起三十日內,檢附契約影本及有關文件,共同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其土地移轉現值。但依規定得由權利人單獨申請登記者,權利人得單獨申報其移轉現值。

  主管稽徵機關應於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收件之日起七日內,核定應納土地增值稅額,並填發稅單,送達納稅義務人。但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之案件,其期間得延長為二十日。

nnnnnn

  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繳納土地增值稅後,共同向主管地政機關申請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登記。主管地政機關於登記時,發現該土地公告現值、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有錯誤者,立即移送主管稽徵機關更正重核土地增值稅。

【評論主題】16 依所得稅法規定,下列那一項所得不是綜合所得稅的免稅所得項目之一?(A)軍、公、教保險之保險給付 (B)國民小學教師所領政府發給之房租津貼 (C)國民中學正式職員所領政府發給之實物配給(D)現役軍

【評論內容】

16.16 依所得稅法規定,下列那一項所是綜合所得稅的免稅所得項目之一? (A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自願提繳之退休金或年金保險費(B)國民小學教師所領政府發給之房租津貼 (C)國民中學正式職員所領政府發給之實物配給(D)現役軍人之獎金 

答案:A

【評論主題】22 依稅捐稽徵法規定,下列那一種稅之徵收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A)菸酒稅 (B)貨物稅 (C)房屋稅(D)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

【評論內容】第六條(稅捐之優先權)

  稅捐之徵收,優先於普通債權。

  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之徵收及法院、行政執行處執行拍賣或變賣貨物應課徵之營業稅,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

  經法院、行政執行處執行拍賣或交債權人承受之土地、房屋及貨物,執行法院或行政執行處應於拍定或承受五日內,將拍定或承受價額通知當地主管稅捐稽徵機關,依法核課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及營業稅,並由執行法院或行政執行處代為扣繳。

nnnnnnnn

【評論主題】17 依據稅捐稽徵法規定,納稅義務人對於因適用法令錯誤或計算錯誤溢繳之稅款,得自繳納之日起幾年內提出具體證明申請退還?(A)1 年 (B)3 年 (C)5 年 (D)7 年

【評論內容】第二十八條(退稅)

  納稅義務人自行適用法令錯誤或計算錯誤溢繳之稅款,得自繳納之日起五年內提出具體證明,申請退還;屆期未申請者,不得再行申請。

  納稅義務人因稅捐稽徵機關適用法令錯誤、計算錯誤或其他可歸責於政府機關之錯誤,致溢繳稅款者,稅捐稽徵機關應自知有錯誤原因之日起二年內查明退還,其退還之稅款不以五年內溢繳者為限。

  前二項溢繳之稅款,納稅義務人以現金繳納者,應自其繳納該項稅款之日起,至填發收入退還書或國庫支票之日止,按溢繳之稅額,依繳納稅款之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退還

  本條修正施行前,因第二項事由致溢繳稅款者,適用修正後之規定。

nnnnnnnnnn

  前項情形,稅捐稽徵機關於本條修正施行前已知有錯誤之原因者,二年之退還期間,自本條修正施行之日起算。

【評論主題】16 依所得稅法規定,下列那一項所得不是綜合所得稅的免稅所得項目之一?(A)軍、公、教保險之保險給付 (B)國民小學教師所領政府發給之房租津貼 (C)國民中學正式職員所領政府發給之實物配給(D)現役軍

【評論內容】

第三類:薪資所得:凡公、教、軍、警、公私事業職工薪資及提供勞務者

        之所得:

        一、薪資所得之計算,以在職務上或工作上取得之各種薪資收入

            為所得額。

        二、前項薪資包括:薪金、俸給、工資、津貼、歲費、獎金、紅

            利及各種補助費。但為雇主之目的,執行職務而支領之差旅

            費、日支費及加班費不超過規定標準者,及依第四條規定免

            稅之項目,不在此限。

        三、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自願提繳之退休金或年金保險費,合

            計在每月工資百分之六範圍內,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

【評論主題】13 依所得稅法規定,下列那一類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應設置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A)獨資合夥組織 (B)依公司法設立且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者(C)依民法總則設立之教育、文化組織或團體(D)依民法總則設立

【評論內容】2018-04-10 00:33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配合稅改廢除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度,財政部已預告修正「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施行細則」,刪除營利事業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留抵及計算相關規定;自今年1月1日起,營利事業毋須設置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

同時,配合2014年6月4日修正公布「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5條投資抵減租稅優惠措施,將中小企業研發支出抵減納入所得基本稅額投資抵減適用範圍。

經濟日報提...

【評論主題】4 營利事業全年課稅所得額超過十二萬元以上者,就其全部課稅所得額課徵百分比為何?(A)百分之五 (B)百分之十 (C)百分之十五(D)百分之十七

【評論內容】三讀 營所稅調至20% 自立晚報147 人追蹤追蹤2018年1月18日 下午9:441 則留言

股利所得稅率部分,廢除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度,改為合併課稅再扣除抵減稅額,或分離課稅二擇一。若選擇合併課稅再扣除抵減稅額,抵減稅額為8.5%、抵減金額上限8萬元;若採分離課稅者,則採單一稅率28%來課稅。

條文明定,營利事業全年課稅所得額12萬元以下者,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超過12萬元者,就其全部課稅所得額,由現行17%調高到課徵20%。

但若中小企業符合課稅總所得50萬元以下條件者,營所稅可逐年調升至20%

4. 107年起營利事業,課稅所得額在50萬元以下之營利事業,就其全部課稅所得額課徵百分比為何? 

(A)百分之五 (B)百分之十 (C)百分之二十(D)百分之十八

答...

【評論主題】1 我國綜合所得稅稅率採累進設計,以下有關稅率結構的敘述,何者正確?(A)5%、13%、20%、30%、40% (B)5%、12%、20%、30%、40%、45%(C)5%、13%、21%、30%、4

【評論內容】107年度居住者稅率級距表https://www.ntbt.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2074/5702201758651492080

 (B)5%、12%、20%、30%、40%沒45%

【評論主題】24 若X為完全競爭市場商品,Y為獨占商品,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下列何項敘述較符合租稅效率原則?(A)只對X課稅 (B)只對Y課稅(C)對X、Y均課等量的稅 (D)對Y課徵較X為重的稅

【評論內容】

nn

獨占原本的數量已經少於社會最適數量且有超額負擔

nn

再課稅的話,超額負擔會更多。故兩者課稅均會產生超額負擔 就只對X課稅『較』有效率。

nn

 

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