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妃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 第 六 節 未分配盈餘之課稅 第 66-9 條n自八十七年度起至一百零六年度止,營利事業當年度之盈餘未作分配者,應就該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自一百零七年度起,營利事業當年度之盈餘未作分配者,應就該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五營利事業所得稅。前項所稱未分配盈餘,指營利事業當年度依商業會計法、證券交易法或其他法律有關編製財務報告規定處理之本期稅後淨利,加計本期稅後淨利以外純益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減除下列各款後之餘額:一、彌補以往年度之虧損及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次一年度虧損。二、已由當年度盈餘分配之股利或盈餘。三、已依公司法或其他法律規定由當年度盈餘提列之法定盈餘公積,或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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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B) 已由當年度盈餘分配之股利或盈餘。n(C) 彌補以往年度之虧損及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次一年度虧損。(D) 依其他法律規定,由主管機關命令自當年度盈餘已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或限制分配部分。nnnn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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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 第 六 節 未分配盈餘之課稅 第 66-9 條n自八十七年度起至一百零六年度止,營利事業當年度之盈餘未作分配者,應就該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自一百零七年度起,營利事業當年度之盈餘未作分配者,應就該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五營利事業所得稅。前項所稱未分配盈餘,指營利事業當年度依商業會計法、證券交易法或其他法律有關編製財務報告規定處理之本期稅後淨利,加計本期稅後淨利以外純益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減除下列各款後之餘額:一、彌補以往年度之虧損及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次一年度虧損。二、已由當年度盈餘分配之股利或盈餘。三、已依公司法或其他法律規定由當年度盈餘提列之法定盈餘公積,或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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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B) 已由當年度盈餘分配之股利或盈餘。n(C) 彌補以往年度之虧損及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次一年度虧損。(D) 依其他法律規定,由主管機關命令自當年度盈餘已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或限制分配部分。nnnn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