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ie Chen】評論
但一樓所言第4. 中未上市、未上櫃、非屬興櫃股票部分,因證所稅的上路有變動了:個人出售「未上市(櫃)及非屬興櫃公司」股票如有獲利,過去僅納入「最低稅負制」中課稅,符合一定條件者才須繳納20%的基本稅額;但102年證券交易所得課稅上路以後,出售該類股票所獲之利益,除長期持有(滿1年以上)者得享減半課稅優惠外,一律應按15%稅率與綜合所得分開計稅、合併報繳,不再適用「最低稅負制」。
【妃】評論
所得稅有十大所得種類,海外所得與之相對應,一樣分十大種類。海外所得包括境外給予的薪資、股利與利息,以及國外房屋租金收入、資本利得及財產交易所得等等,只要所得來源為海外所得,就有機會要申報最低稅負。基本稅額(AMT)公式,最新公告版本日期為106年5月10日基本所得額 = 綜合所得淨額 + 加計所得加計所得 = 海外所得 + 特定保險給付 + 私募基金受益憑證交易所得 + 非現金捐贈金額 + 法律新增之減免綜合所得稅之所得額或扣除額【基本所得額 - 免稅額 (670萬)】* 單一稅率 (20%)- 【海外所得及香港澳門所得已依所得來源地法律規定繳納之所得稅惟不得超過因加計海外所得及香港澳門所得所增加之基本稅額】 = 基本稅額基本所得額,超過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