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 設甲銀行於民國102 年1、2 月的利息收入為新臺幣3,000 萬元,不動產及保管箱之租金收入為1,000 萬元,設甲銀行之非專屬本業收入未申請改按加值型營業稅納稅,試計算甲銀行於此兩個月應報繳的營業稅額為多少?
(A)$800,000
(B)$1,100,000
(C)$1,400,000
(D)$2,000,000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94465
統計:A(26),B(134),C(4),D(73),E(0)

用户評論

Cindy Chen】評論

3000萬*2%(本業)=60萬1000萬*5%(非本業收入)=50萬相加=110萬

黃建璋】評論

現行銀行業、保險業的專屬本業收入所課的營業稅已經改為5%,但是這題答案不用更改,因為題目說的時間是102年1、2 月。

小愛】評論

104年d

happyandsad】評論

本題,若以(103年以後)現行稅法,銀行業、保險業經營銀行、保險本業銷售額*5%,經營非專屬本業之銷售額*5%故答案為3000萬*5%(本業)+1000萬*5%(非本業)=200萬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 10 條  營業稅稅率,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最低不得少於百分之五,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十;其徵收率,由行政院定之。第 11 條  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投資業、證券業、期貨業、票券業及典當業之營業稅稅率如下:一、經營非專屬本業之銷售額適用第十條規定之稅率。二、銀行業、保險業經營銀行、保險本業銷售額之稅率為百分之五;其中保險業之本業銷售額應扣除財產保險自留賠。但保險業之再保費收入之稅率為百分之一。三、前二款以外之銷售額稅率為百分之二。前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