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ndy Chen】評論
3000萬*2%(本業)=60萬1000萬*5%(非本業收入)=50萬相加=110萬
【黃建璋】評論
現行銀行業、保險業的專屬本業收入所課的營業稅已經改為5%,但是這題答案不用更改,因為題目說的時間是102年1、2 月。
【小愛】評論
104年d
【happyandsad】評論
本題,若以(103年以後)現行稅法,銀行業、保險業經營銀行、保險本業銷售額*5%,經營非專屬本業之銷售額*5%故答案為3000萬*5%(本業)+1000萬*5%(非本業)=200萬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第 10 條 營業稅稅率,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最低不得少於百分之五,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十;其徵收率,由行政院定之。第 11 條 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投資業、證券業、期貨業、票券業及典當業之營業稅稅率如下:一、經營非專屬本業之銷售額適用第十條規定之稅率。二、銀行業、保險業經營銀行、保險本業銷售額之稅率為百分之五;其中保險業之本業銷售額應扣除財產保險自留賠。但保險業之再保費收入之稅率為百分之一。三、前二款以外之銷售額稅率為百分之二。前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