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a Beaty】評論
第十二條之四(100.12.28.增訂)(油氣雙燃料車貨物稅減徵)於本條文生效日起五年內購買油氣雙燃料車並完成登記者,該汽車應徵之貨物稅每輛定額減徵新臺幣二萬五千元。
【Moomin】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