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甲文具店為一家位於臺北市之獨資的小規模營利事業,負責人(資本主)王先生設籍於臺北市且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單身、60 歲,111年度所得及相關資料如下: (未詳列計算式不予計分)
【題組】(一)甲文具店: 1.出售新竹市土地(於 106 年 1 月以 1,500 萬元購得,持有期間 5 年6 個月,所有權人登記為資本主王先生) ,售價 2,000 萬元,相關費用總計 50 萬元(取得合法憑證) ,申報土地增值稅之漲價總數額為100 萬元,繳納土地增值稅為 20 萬元。
2.不包含上述土地交易所得,核定之營利事業所得額為 20 萬元。
參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