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依國家安全法規定,現役軍人犯罪,所犯為陸海空軍刑法及其特別法以外之罪,而屬下列何種罪名者,不受軍事審判?
(A)刑法公共危險章所列各罪
(B)刑法妨害性自主章所列各罪
(C)刑法第 61 條所列各罪
(D)刑法第 5 條所列各罪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79487
統計:A(8),B(10),C(53),D(7),E(0)

用户評論

C】評論

第 61 條 犯下列各罪之一,情節輕微,顯可憫恕,認為依第五十九條規定減輕其刑仍嫌過重者,得免除其刑: 一、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但第一百三十二條第一項、第一百四十三條、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二百七十二條第三項及第二百七十六條第一項之罪,不在此限。 二、第三百二十條、第三百二十一條之竊盜罪。 三、第三百三十五條、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之侵占罪。 四、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百四十一條之詐欺罪。 五、第三百四十二條之背信罪。 六、第三百四十六條之恐嚇罪。 七、第三百四十九條第二項之贓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