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甲曾至租車公司租車,租期兩天,但甲當時付不出錢,欠租車公司新臺幣1萬元。該筆欠款請求權之消滅時效為何?
(A))15年
(B))5年
(C))2年
(D))1年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96884
統計:A(45),B(120),C(492),D(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支配權,請求權,形成權,抗辯權

用户評論

【用戶】Cheng-Che Wu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租賃動產為營業→2年租賃不動產為營業→5年

【用戶】Liang Mandy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二年的時效期間依民法第一二七條規定,左列各款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旅店、飲食店及娛樂場之住宿費、飲食費、座費、消費物之代價及其墊款。  運送費及運送人所墊之款。  以租賃動產為營業者之租價。  醫生、藥師、看護生之診費、藥費、報酬及其墊款。  律師、會計師、公證人之報酬及其墊款。  律師、會計師、公證人所收當事人物件之交還。  技師、承攬人之報酬及其墊款。  商人、製造人、手工業人所供給之商品及產物之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