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花花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職業訓練法第 39 條職業訓練機構辦理不善或有違反法令或設立許可條件者,主管機關得視其情節,分別為下列處理:一、警告。二、限期改善。三、停訓整頓。四、撤銷或廢止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