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依民事訴訟法之規定,下列何種情形不得為附帶上訴
(A)撤回上訴後
(B)捨棄上訴權後
(C)上訴期間屆滿後
(D)訴訟事件經第三審法院發回或發交後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42238
統計:A(71),B(84),C(108),D(1267),E(0)

用户評論

Lin Shara】評論

§460被上訴人於言詞辯論終結前,得為附帶上訴。但經第三審法院發回或發交後,不得為之。

貼貼樂 ( ̄︶ ̄)↗】評論

民事訴訟法 第460條 (附帶上訴之提起)被上訴人於言詞辯論終結前,得為附帶上訴。但經第三審法院發回或發交後,不得為之。附帶上訴,雖在被上訴人之上訴期間已滿,或曾捨棄上訴權或撤回上訴後,亦得為之。第二百六十一條之規定,於附帶上訴準用之。

貼貼樂 ( ̄︶ ̄)↗】評論

民事訴訟法 第261條 (訴之變更追加及提起反訴之程式)訴之變更或追加及提起反訴,得於言詞辯論時為之。於言詞辯論時所為訴之變更、追加或提起反訴,應記載於言詞辯論筆錄;如他造不在場,應將筆錄送達。

貼貼樂 ( ̄︶ ̄)↗】評論

8.甲乙開車均有不慎,互撞而造成彼此損傷。甲訴請乙賠償新臺幣(下同)200萬元。第一審法院判決乙應賠償甲30萬元,駁回其餘部分。甲就敗訴之170萬元部分合法上訴於第二審,乙則未提起上訴。第二審法院審理甲的上訴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未提起上訴,故乙敗訴部分,於乙之上訴期間屆滿時確定 (B)乙未提起上訴,故乙不可於第二審,就甲撞傷乙之損害提起反訴 (C)乙可以於言詞辯論終結前,提起附帶上訴 (D)乙為保護自己權益,可於第二審任意提出新攻擊防禦方法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102 年 - 102年司法人員五等-民事訴訟法大意#10725答案:C 難度:簡單8 關於第二審程序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當事人得於第一審判決宣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