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依公平交易法規定,下列有關稱聯合行為之敘述,何者錯誤?
(A)指具競爭關係之同一產銷階段事業,以契約、協議或其他方式之合意,共同決定商品或服務之價格、數量,而足以影響生產、商品交易或服務供需之市場功能者
(B)所稱其他方式之合意,指契約、協議以外之意思聯絡,不問有無法律拘束力,事實上可導致共同行為者
(C)同業公會藉章程或會員大會、理、監事會議決議或其他方法所為約束事業活動之行為,非本法所稱之聯合行為
(D)聯合行為之合意,得依市場狀況、商品或服務特性、成本及利潤考量、事業行為之經濟合理性等相當依據之因素推定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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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陳靖方】評論
第 14 條1. 本法所稱聯合行為,指具...
【Alan Chen】評論
(C) 同業公會藉章程或會員大會、理、監事會議決議或其他方法所為約束事業活 動之行為,亦為本法所稱之聯合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