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hiremeplz1688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B) 刑法第344條重利罪規定:「乘他人急迫、輕率或無經驗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D)刑法第342條:「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由企業管理,大意,企業概論,管理學 移到 法學緒論
【用戶】106鐵特運佐金榜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還是沒有移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