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leny】評論
不止是行政處分才有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法規命令、行政規則等,公權力機構作出之公行政之行為,對人民或公益有影響,皆有信賴保護之適用。例如,法規之修正,需有適用期間;行政命令之間接有效時效之適用,自我拘束之信賴;法律、法規之從新從優之信賴...等皆是。
【§罪_月】評論
信賴保護原則要相關項要件才能成立,除了信賴行政機關的具體處分,當事人還要有信賴表現行為,並無第119條的信賴不值得保護要件。如果只有相信行政處分,但並沒有處分其財產等權利,並沒有信賴保護原則得適用!!
【jun2605】評論
(A)的「行政處分」只是人民信賴的基礎(ex:行政機關已發建照),人民要有後續的行為(ex:已花錢蓋了房子)以及人民是信賴值得保護的對象嗎?(行程法第119條)具備以上條件才有「信賴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