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複選題
5. 農會會員(代表)大會臨時會議之召集程序為何?
(A)經理事會三分之一以上請求。
(B)經會員(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請求。
(C)經會員(代表)三分之一以上請求。
(D)經監事會決議行之。
(E)理事會認為必要時召集之。

參考答案

答案:C,E
難度:適中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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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Cypress Chou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農會法第 33 條農會會員(代表)大會,分定期會議與臨時會議二種,由理事長召集之。定期會議,各級農會每年應召集一次。臨時會議,經會員(代表)三分之一以上請求,或理事會認為必要時召集之。前項請求召開之臨時會議,如理事長不於十日內召開時,原請求人得申請主管機關核准以命令召集之。基層農會如因會員眾多,致召集會員大會確有困難時,得由農事小組選任代表,召集代表大會,行使會員大會職權。省農會併入全國農會前,其各種會議之召開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