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三、民眾於颱風夜搶修屋頂漏水,不慎自工作梯摔落,家屬撥打 119 求救,救護人員到達現場後,發現患者倒臥於牆邊,不斷表示左小腿疼痛無法站立,初步評估發現患者意識清楚、呼吸正常且二側橈動脈均可摸到,左小腿有異性運動現象。試說明救護技術員要如何進行此傷病患身體檢查?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5588
統計:A(75),B(497),C(80),D(3872),E(0)

用户評論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

【評論內容】基本上因為監察權屬中央,所以決算應是監察院審計部下在各縣市政府的審計處室來審理吧。

【用戶】見鬼了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中央預算→立法院審理地方預算→地方制度法§40(總預算案)  直轄市總預算案,直轄市政府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三個目前送達直轄市議會;縣(市)、鄉(鎮、市)總預算案,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二個月前送達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審議完成,並於會計年度開始十五日前由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發布之。 中央決算→監察院審計部審地方決算→地方制度法§42(決算案)  直轄市、縣(市)決算案,應於會計年度結束後四個月內,提出於該管審計機關,審計機關應於決算送達後三個月內完成其審核,編造最終審定數額表,並提出決算審核報告於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總決算最終審定數額表,由審計機關送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審議直轄市、縣(市)決算審核報告時,得邀請審計機關首長列席說明。  鄉(鎮、市)決算報告應於會計年度結束後六個月內送達鄉(鎮、市)民代表會審議,並由鄉(鎮、市)公所公告。

【用戶】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關鍵:台北市政府的預算案所以選D

【用戶】Damaris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根據地方制度法第35條:直轄市議會之職權如下:一、議決直轄市法規。二、議決直轄市預算。三、議決直轄市特別稅課、臨時稅課及附加稅課。四、議決直轄市財產之處分。五、議決直轄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及所屬事業機構組織自治條例。六、議決直轄市政府提案事項。七、審議直轄市決算之審核報告。八、議決直轄市議員提案事項。九、接受人民請願。十、其他依法律賦予之職權。第二款:直轄市議會之職權如下:議決直轄市預算。台北市屬於直轄市,所以預算案由台北市議會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