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Van Dine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學障鑑定基準如下:ㄧ)智力正常或正常程度以上。二)個人內在能力有顯著差異。三)注意力、記憶力、聽覺理解、口語表達、基本閱讀技巧、閱讀理解、書寫、數學運算、推理或知覺動作協調等任ㄧ能力表現有顯著困難,且經評估後確定一般教育所提供之學習輔導無顯著成效者。換句話說,學生不是不能學,因為他沒有「感官、智能、情緒等障礙因素或文化刺激不足」,但他對某一學科在「ㄧ般教育所提供之學習輔導無顯著成效」。 若能簡單為什麼要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