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解析:中山先生主張「中國實業之開發,應分兩路進行:(1)個人企業,(2)國家經營是也。凡夫事務之可以委諸個人,或其較國家經營為適宜者,應任個人為之,由國家獎勵,而以法律保護之。……至其不能委諸個人及有獨占性質者,應由國家經營之。」因此,(甲)高速公路未免私人獨佔,不宜由民間經營,而(丁)根本違反民生主義的精神。而(乙)、(丙)使國家、私人皆蒙其利,融合了計畫經濟與自由經濟,符合實業計畫的精神。故答案為(B),請參閱三民版「三民主義」(上)第60頁、(下)第139頁。
【翔姊】評論
★解析:中山先生主張「中國實業之開發,應分兩路進行:(1)個人企業,(2)國家經營是也。凡夫事務之可以委諸個人,或其較國家經營為適宜者,應任個人為之,由國家獎勵,而以法律保護之。……至其不能委諸個人及有獨占性質者,應由國家經營之。」因此(甲)高速公路未免私人獨佔,不宜由民間經營(丁)根本違反民生主義的精神。(乙)、(丙)使國家、私人皆蒙其利,融合了計畫經濟與自由經濟,符合實業計畫的精神。故答案為(B)PS:整理別人的最佳解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評論
★解析:中山先生主張「中國實業之開發,應分兩路進行:(1)個人企業,(2)國家經營是也。凡夫事務之可以委諸個人,或其較國家經營為適宜者,應任個人為之,由國家獎勵,而以法律保護之。……至其不能委諸個人及有獨占性質者,應由國家經營之。」因此,(甲)高速公路未免私人獨佔,不宜由民間經營,而(丁)根本違反民生主義的精神。而(乙)、(丙)使國家、私人皆蒙其利,融合了計畫經濟與自由經濟,符合實業計畫的精神。故答案為(B),請參閱三民版「三民主義」(上)第60頁、(下)第13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