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續期保險費自繳費日起 1 個月未交付者,保險人應於 10 日內催告,並應給予寬限期間,其寬限期間如何計算?
(A)自次期繳費日起算三個月為寬限期間
(B)自當期繳費日起算三個月為寬限期間
(C)自當期繳費日次日起算一個月為寬限期間
(D)自當期繳費日次日起算三個月為寬限期間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66667
統計:A(1),B(2),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