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乙類工作場所之申請期限為
(A)作業六十日前
(B)作業七十五日前
(C)作業九 十日前
(D)以上皆非

參考答案

答案:D

統計:A:293,B:74,C:64,D:438,E:0

難度: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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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press Chou】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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