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en Pei】評論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38Ⅱ
【吳育銓】評論
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之定額進用比率規定為何?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第1項,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34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