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9.正面劃平行線二道,尚未經背書轉讓之支票,如發票平行線內記載照付現款或同意字樣,並由發票人簽名或蓋章於其旁,效力如何?
(A)視為平行線撤銷
(B)該支票無效
(C)該支票效力未定
(D)仍具有平行線支票之效力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21053
統計:A(70),B(1),C(0),D(5),E(0)

用户評論

【用戶】我阿但我不賣鑽石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第 139 條支票經在正面劃平行線二道者,付款人僅得對金融業者支付票據金額。支票上平行線內記載特定金融業者,付款人僅得對特定金融業者支付票據金額。但該特定金融業者為執票人時,得以其他金融業者為被背書人,背書後委託其取款。劃平行線支票之執票人,如非金融業者,應將該項支票存入其在金融業者之帳戶,委託其代為取款。支票上平行線內,記載特定金融業者,應存入其在該特定金融業者之帳戶,委託其代為取款。劃平行線之支票,得由發票人於平行線內記載照付現款或同義字樣,由發票人簽名或蓋章於其旁,支票上有此記載者,視為平行線之撤銷。但支票經背書轉讓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