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關於保障原住民族司法權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政府為保障原住民族之司法權益,得設置原住民族法院或法庭
(B)現行原住民專業法庭審理案件範圍,為刑事案件與民事案件
(C)目前原告或被告為原住民之刑事案件,不論何種犯罪類型,均由原住民族專業法庭(股)審理
(D)花蓮地方法院設有原住民族專業法庭(股)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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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Mandy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被告為原住民之刑事案件,不論何種犯罪類型...

【用戶】慈悲與愛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

【用戶】我要考上法警!!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司法院依原住民基本法第30條第2項規定,指定南投、嘉義、高雄、屏東、臺東、花蓮等9所地方法院,自102年1月1日起在一般法庭外設立原住民族專業法庭或專股,並藉此強化原住民之法律扶助。被告為原住民之刑事案件,不論何種犯罪類型,均由專業法庭或專股審理;民事則以兩造當事人均為原住民族者,或一造為原住民族之特定類型民事事件,為專業法庭或專股之審理範圍。資料來源 https://www.laf.org.tw/index.php?action=media_detail&p=1&id=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