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下列有關行政執行法上拘提管收制度之敘述,何者正確?
(A)義務人所負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得以被管收之日數折抵而免除
(B)拘提、管收之聲請,應就近向高等行政法院為之
(C)法院為拘提管收之裁定後,應將拘票及管收票交由行政執行處派執行員執行拘提並將被管收人逕送管收所
(D)行政執行處應隨時提詢被管收人,每月不得少於三次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21136
統計:A(158),B(127),C(677),D(1541),E(0)
用户評論
【Jerry Chen】評論
A 第19條 義務人所負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不因管收而免除。B 第17條 拘提、管收之聲請,應向行政執行處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之。
【Avon】評論
c應該是錯在不符合比例原則要先拘提後始可管收不可同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