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7 公務機關的司機甲在接送長官前往開會的途中,由於未注意行駛在慢車道的機車騎士乙,而在車輛右轉時與乙擦撞,導致乙有多處外傷外,並有一腿骨折。甲之行為,應負何刑事責任?
(A)甲成立「過失傷害罪」
(B)甲成立「過失致重傷罪」
(C)甲成立「業務過失傷害罪」
(D)甲成立「業務過失致重傷罪」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28179
統計:A(225),B(52),C(3856),D(523),E(0)

用户評論

ODX】評論

依照刑法第10條第3項1~6款:稱重傷者,謂下列傷害: 

I will show y】評論

如果受傷的機車騎士是雙腿骨折的話,不知道是否符合毀敗或嚴重減損   一肢以上之機能的定義?

寂寞行星】評論

雙腿骨折還是會好,不會永久喪失機能,截肢或癱瘓才符合,要看能不能復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