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兒大冒險 ʕ•͡ᴥ•ʔ】評論
回樓上lioliou 昱祺王訴願法第1條人民對於中央或地方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訴願。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 (A)訴願主體以人民為原則訴願法第18條自然人、法人、非法人之團體或其他受行政處分之相對人及利害關係人得提起訴願。 <- (C)行政機關也可提起訴願
【Betty Pazo】評論
C選項依照訴願法第18條,並未得知行政機關得已提起訴願,但例外如果行政機關處於與人民共同地位時,自可提起訴願。選項中行政機關為處分相對人,即為立於與人民相同地位,所以可以提起訴願。
【十六夜】評論
(B)公法人亦得提起訴願 →訴願法第1條人民對於中央或地方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訴願。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各級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公法人對上級監督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亦同。(D)允許學生提起行政爭訟=訴願+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