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50 下列何者非屬憲法及增修條文明文納入之基本國策?(A)經濟發展應兼顧環境生態 (B)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 (C)提升僑民返國定居之意願 (D)普遍推行衛生保健之事業
【評論內容】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經濟及科學技術發展,應與環境及生態保護兼籌並顧(A)。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消除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B)。國家應重視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國民就業、社會保險及醫療保健(D)等社會福利工作,對於社會救助和國民就業等救濟性支出應優先編列。
【評論主題】39 憲法增修條文明定多項立法院職權,下列立法院行使之職權中,何項非屬憲法明文規定者?(A)聽取總統國情報告 (B)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C)補選因故缺位之副總統 (D)就法案向國防部調閱文件
【評論內容】
(D)釋字第 729 號檢察機關代表國家進行犯罪之偵查與追訴,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 ,且為保障檢察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對於偵查中之案件,立法院自不得向其調閱相關卷證。立法院向檢察機關調閱已偵查終結而不起訴處分確定或 未經起訴而以其他方式結案之案件卷證,須基於目的與範圍均屬明確之特 定議案,並與其行使憲法上職權有重大關聯,且非屬法律所禁止者為限。
【評論主題】36 關於憲法第 24 條規定「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之國家賠償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該條文之違法是指「行為不法」 ,合法行為造成之侵害非屬國家賠償範圍 (B)公務員執行職務而造成人
【評論內容】(C)最廣義說:國家賠償法、刑法
【評論主題】41 關於司法院大法官依法受理釋憲聲請之標的,下列何者不曾為司法院大法官所受理,而係最新之憲法訴訟法所增加者? (A)修憲條文 (B)行政機關函示 (C)法院確定終局裁判 (D)法院判例
【評論內容】憲法審理「法庭化」!過程、文書全公布
憲法法庭將審理過程「法庭化」,且應公開聲請書以及機關答辯書,法庭上的言詞辯論過程,更有應以適度公開播送的規定。新制不僅會公布主筆大法官的姓名,甚至大法官最後裁決的同意、不同意比數與姓名亦須公開,有別於以往「不公開會議」形式。
值得注意的是,現行違憲審查標的未及於「司法權」。新制建立「裁判憲法審查」制度,大法官憲法審查範圍擴及於法院確定終局裁判,人民可針對「個案」終局裁判聲請釋憲。
三讀條文規定,人民就其依法定程序用盡審級救濟之案件,對於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規範或該裁判,認有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前項聲請,應於不利確定終局裁判送達後,6個月之不變期間內為之。【評論主題】29 衡量平均物價水準的變動對於一般家庭日常生活支出的影響,是下列何種指數?(A)進出口物價指數 (B)消費者物價指數 (C)躉售物價指數 (D)生產品的物價指數
【評論內容】
生產者物價指數(或稱躉售物價指數)...
【評論主題】19 有關總統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國家元首與行政首長二元化 (B)以行政、立法人事分離為原則 (C)在常態下國會可迫使總統去職,總統也有權解散國會 (D)司法權嚴守憲法分際,絕對不擔任各方利益
【評論內容】(D) 總統有「覆議否決權」,故有各方利益衝突時之最後仲裁權
【評論主題】21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那一基本權利受憲法絕對保障?(A)內在信仰之自由 (B)藝術自由 (C)生命權 (D)隱私權
【評論內容】
釋字490號:現代法治國家,宗教信仰之自由,乃人民之基本權利,應受憲法之保障。所謂宗教信仰之自由,係指人民有信仰與不信仰任何宗教之自由,以及參與或不參與宗教活動之自由;國家不得對特定之宗教加以獎勵或禁制,或對人民特定信仰畀予優待或不利益,其保障範圍包含內在信仰之自由、宗教行為之自由與宗教結社之自由。內在信仰之自由,涉及思想、言論、信念及精神之層次,應受絕對之保障
【評論主題】24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並非憲法第 22 條保障之非明文憲法權利?(A)更名權 (B)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契約自由 (C)個人自主控制個人資料之權利 (D)名譽權
【評論內容】
釋字第399號姓名權為人格權之一種,人之姓名為其人格之表現,故如何命名為人民之自由,應為憲法第22條所保障。(A)
【評論主題】16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立法委員之質詢及政府人員之備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立法院對政府人員的質詢權,源自於行政院應對立法院負責的憲法規定 (B)立法院邀請政府人員出席備詢時,行政院各部會首
【評論內容】
釋字461號:立法院為行使憲法所賦予上開職權,得依憲法第六十七條規定,設各種委員會,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鑑諸行政院應依憲法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故凡行政院各部會首長及其所屬公務員,除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外部干涉之人員外,於立法院各種委員會依憲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規定邀請到會備詢時,有應邀說明之義務(B)。
【評論主題】9 下列何者不屬於憲法第 18 條服公職權之保障範圍?(A)俸給 (B)陞遷 (C)工作地點 (D)退休金
【評論內容】
釋字575號憲法第十八條規定人民有服公職之權利,旨在保障人民有依法令從事於公務,暨由此衍生享有之身分保障、俸給與退休金等權利。
【評論主題】12 國家機關內部各級政府之間的互動關係,包括上下層級政府間的垂直關係,以及同一層級地方政府之間的水平關係,這種關係我們稱之為?(A)地方關係 (B)十字關係 (C)自治協調關係 (D)府際關係
【評論內容】
(B)(C)查無此等名詞
【評論主題】18 下列行政處分,何者無效?(A)處分未附記救濟期間與方法(B)處分未附理由(C)處分未以書面為之(D)處分內容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
【評論內容】
行政處分除法規另有要式之規定外,得以書面、言詞或其他方式為之
【評論主題】6 廖先生退休後以志工身分參加下列四種人民團體,並成為其會員,其中何者屬於財團法人?(A)中華人權協會(B)臺北市廖氏宗親會(C)消費者文教基金會(D)臺大醫院志工隊
【評論內容】
財團法人只能為公益事業,原則不得營★,...
【評論主題】37 有關訴願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A)不服二個以上不同層級之機關共為之行政處分,應向其共同之上級機關提起訴願(B)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之中,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專家人數不得少於二分之一(C)訴願人為
【評論內容】
(C)訴願人才要身份證字號
【評論主題】26 下列情形,何者應於處分前給予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之機會?(A)行政機關因調查事實及證據之必要,經以書面通知相對人陳述意見者(B)該處分已舉行聽證者(C)係屬大量作成同種類之處分(D)係屬剝奪或限制
【評論內容】行政機關基於調查事實及證據之必要,得以書面通知相關之人陳述意見。
【評論主題】16 縣(市)長因涉案停職,依地方制度法應先由下列何者代理?(A)由行政院派員代理 (B)由內政部派員代理(C)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 (D)由副縣(市)長代理
【評論內容】
記憶:辭職、去職、死亡 =>不會再回來,由上級派員代理
停職 => 會再回來,由副手代理
【評論主題】27.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Aristotle)將「平等」定義為:「相同的事物應被相同對待,不同的事物則應予以不同對待。」因此,《憲法》上的「平等原則」,其主要的內涵為何?(A)過度禁止原則(B)法律
【評論內容】
禁止恣意原則=合理的差別待遇 (可看12F的題目)
所以與禁止差別待遇有點不一樣喔!
【評論主題】21 對於行政指導之描述,下列何者正確?(A)應以書面為之(B)不限方式但相對人得請求交付文書(C)對不遵循勸導者得施以強制執行(D)不服者得提起訴願
【評論內容】
人民不服行政上事實行為(實施行為、行政指導、機關警示)之救濟----->提起一般給付訴訟
【評論主題】37 有關訴願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A)不服二個以上不同層級之機關共為之行政處分,應向其共同之上級機關提起訴願(B)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之中,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專家人數不得少於二分之一(C)訴願人為
【評論內容】
(C)訴願人才要身份證字號
【評論主題】18 下列行政處分,何者無效?(A)處分未附記救濟期間與方法(B)處分未附理由(C)處分未以書面為之(D)處分內容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
【評論內容】
行政處分除法規另有要式之規定外,得以書面、言詞或其他方式為之
【評論主題】6 廖先生退休後以志工身分參加下列四種人民團體,並成為其會員,其中何者屬於財團法人?(A)中華人權協會(B)臺北市廖氏宗親會(C)消費者文教基金會(D)臺大醫院志工隊
【評論內容】
財團法人只能為公益事業,原則不得營利,最佳解部分錯誤
【評論主題】37 有關訴願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A)不服二個以上不同層級之機關共為之行政處分,應向其共同之上級機關提起訴願(B)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之中,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專家人數不得少於二分之一(C)訴願人為
【評論內容】
(C)訴願人才要身份證字號
【評論主題】26 下列情形,何者應於處分前給予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之機會?(A)行政機關因調查事實及證據之必要,經以書面通知相對人陳述意見者(B)該處分已舉行聽證者(C)係屬大量作成同種類之處分(D)係屬剝奪或限制
【評論內容】行政機關基於調查事實及證據之必要,得以書面通知相關之人陳述意見。
【評論主題】27.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Aristotle)將「平等」定義為:「相同的事物應被相同對待,不同的事物則應予以不同對待。」因此,《憲法》上的「平等原則」,其主要的內涵為何?(A)過度禁止原則(B)法律
【評論內容】
禁止恣意原則=合理的差別待遇 (可看12F的題目)
所以與禁止差別待遇有點不一樣喔!
【評論主題】15 我國公民投票法的制定,在於確保國民直接民權之行使。下列事項中,何者最符合該法中直接民權可行使的範圍?(A)檢察總長的任免(B)遺產稅應否取消(C)總統待遇的調整(D)觀光賭場的設置
【評論內容】
預算/租稅(B)/薪俸(C)/人事(A)不得為公投提案
【評論主題】41 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下列何者為公法人?(A)區(B)區公所(C)市(D)市政府
【評論內容】
公法人:
(1)國家
(2)地方自治團體的公法人:係就自治事項有制定規章並執行之權限,
且具有自主組織權,得為權 利義務之主體。(例如:台北市)
(3)其他公法人:係指依法設立之團體,其構成員資格之取得具有強制性,
而且有行使公權力之權能,得為權利義務主體者;而目前我國法制上只有
「農田水利會」。
【評論主題】19 行政程序法第 5 條規定:「行政行為之內容應明確。」大法官有多號解釋對此一明確性原則有所闡釋,下列何者正確? (A)授權明確性三要素包括文字明確、範圍明確、結果明確 (B)國家公權力行為是否符合
【評論內容】
(一)授權明確性三要素內容、目的及範圍(二)三要素之要求:1.在內容方面:授權法律必須表明,哪一個特定問題應由行政機關以命令規範之。2.在範圍方面:授權法律必須表明,行政機關僅得在何種界限內自主決定命令的內
容。3.在目的方面:授權法律必須表明,法規命令所要追求的目的為何。而此目的為立
法者所賦予行政機關追求的目的者而言,而非授權法本身之目的。
【評論主題】17 下列何者,非屬於所有權取得時效中斷之事由?(A)自行中止占有 (B)變為不以所有之意思而占有(C)變為非和平或非公然占有 (D)變為非善意或無過失占有
【評論內容】(D)惡意也有取得時效的適用ex. 以所有之意思,二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者, 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評論主題】17 果實自落於鄰地者,視為屬於鄰地所有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鄰地不限於直接相鄰之土地 (B)因風吹墜落屬於自落(C)因第三人之撞落不屬於自落 (D)鄰地包括公有非公用地
【評論內容】果實自落於鄰地者,視為屬於鄰地所有人。但鄰地為公用地者,不在此限法條只說明鄰地為公用地者,還是屬於原主人
【評論主題】10 甲女十八歲受僱於某商店,其為該商店所出賣商品之效力是:(A)無效 (B)效力未定 (C)得撤銷 (D)有效
【評論內容】代理人所為或所受意思表示之效力,不因其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而受影響。
【評論主題】甲向經營機車行的乙訂購A 廠牌某型機車一輛,乙表示3 天後直接由工廠送到甲住處。其後,乙囑其員工丙負責選定該型機車一輛,負責運送。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若丙於送至甲住處前,因過失致機車全毀,乙仍不
【評論內容】(B)金錢無給付不能之適用,物才有給付不能的可能(C)種類之債,世界上仍有一模一樣的東西,故一個毀損滅失了仍有同種類之物可以給付
【評論主題】6 甲書面授權乙用甲之名義,以新臺幣 100 萬元出售其所有 1 部車,但甲隨之又以口頭指示乙要賣新臺幣 120 萬元,結果丙見該書面授權,即以新臺幣 100 萬元表示購買該車。請問此一汽車買賣之效力
【評論內容】外部授權+內部撤回,本人須負授權人之責任
【評論主題】8 甲向乙購買 A、B 兩隻絨毛小狗,約定當晚送到丙家中,且甲與乙約定丙得直接向乙請求給付,丙也對此表示同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丙對乙有直接請求權(B)丙並非乙之債權人,在乙不提出給付時,丙對
【評論內容】樓上搞錯囉,此為第三人利益契約,非委任契約
【評論主題】37 有關訴願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A)不服二個以上不同層級之機關共為之行政處分,應向其共同之上級機關提起訴願(B)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之中,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專家人數不得少於二分之一(C)訴願人為
【評論內容】
(C)訴願人才要身份證字號
【評論主題】7 下列何者不屬給付行政?(A) 對人民生存條件與基本需求之保障 (B) 提供如醫院、學校等基礎設施之行政(C) 社會福利制度之行政 (D) 維持社會秩序之行政
【評論內容】
私法形式之給付行政: 指國家得以成立公司或與人民訂立 私法契約等方式提供 之。例如有關水、電、瓦斯、電話設備或大眾運輸工具 的營運等。
【評論主題】以下何種行為的處分,屬於「刑罰」?(A)遭判決拘役20天 (B)遭裁定拘留3天 (C)遭罰鍰新臺幣1000元 (D)遭勒令停業一星期
【評論內容】
1.拘留: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處罰。行政法上專有名詞。 是行政罰之一種,而且以限制人民行動自由為方式(自由刑)。 有見解亦稱為「行政法上之刑法」(但還是屬行政法領域)。 例如:社會秩序維護法中之規定。 2.拘役:刑法主刑種類之一種,為自由刑。針對違法情形 較輕之情況適用之。散見於刑法各條文。 刑度:一日以上,六十日未滿。但遇有加重時, 得加至一百二十日。(刑法33)
資料來源:奇摩知識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212000015KK02707
【評論主題】3.鑲「ㄑㄧㄢ」
【評論內容】
拘提、管收、處怠金,為強制執行法間接強制的方法 拘提、管收是為了強制債務人到場應訊,調查有關強制執行的事項,如債務人拒絕應訊將會使執行程序難以進行,此時法院就會採間接強制的手段使債務人到場應訊。由於是拘束債務人身體自由的強制處分,因此拘提必須有拘票、管收必須有管收票,強制執行法第21~26條有拘提、管收要件明文規定。
【評論主題】17 果實自落於鄰地者,視為屬於鄰地所有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鄰地不限於直接相鄰之土地 (B)因風吹墜落屬於自落(C)因第三人之撞落不屬於自落 (D)鄰地包括公有非公用地
【評論內容】果實自落於鄰地者,視為屬於鄰地所有人。但鄰地為公用地者,不在此限法條只說明鄰地為公用地者,還是屬於原主人
【評論主題】10 甲女十八歲受僱於某商店,其為該商店所出賣商品之效力是:(A)無效 (B)效力未定 (C)得撤銷 (D)有效
【評論內容】代理人所為或所受意思表示之效力,不因其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而受影響。
【評論主題】甲向經營機車行的乙訂購A 廠牌某型機車一輛,乙表示3 天後直接由工廠送到甲住處。其後,乙囑其員工丙負責選定該型機車一輛,負責運送。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若丙於送至甲住處前,因過失致機車全毀,乙仍不
【評論內容】(B)金錢無給付不能之適用,物才有給付不能的可能(C)種類之債,世界上仍有一模一樣的東西,故一個毀損滅失了仍有同種類之物可以給付
【評論主題】6 甲書面授權乙用甲之名義,以新臺幣 100 萬元出售其所有 1 部車,但甲隨之又以口頭指示乙要賣新臺幣 120 萬元,結果丙見該書面授權,即以新臺幣 100 萬元表示購買該車。請問此一汽車買賣之效力
【評論內容】外部授權+內部撤回,本人須負授權人之責任
【評論主題】8 甲向乙購買 A、B 兩隻絨毛小狗,約定當晚送到丙家中,且甲與乙約定丙得直接向乙請求給付,丙也對此表示同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丙對乙有直接請求權(B)丙並非乙之債權人,在乙不提出給付時,丙對
【評論內容】樓上搞錯囉,此為第三人利益契約,非委任契約
【評論主題】37 有關訴願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A)不服二個以上不同層級之機關共為之行政處分,應向其共同之上級機關提起訴願(B)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之中,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專家人數不得少於二分之一(C)訴願人為
【評論內容】
(C)訴願人才要身份證字號
【評論主題】7 下列何者不屬給付行政?(A) 對人民生存條件與基本需求之保障 (B) 提供如醫院、學校等基礎設施之行政(C) 社會福利制度之行政 (D) 維持社會秩序之行政
【評論內容】
私法形式之給付行政: 指國家得以成立公司或與人民訂立 私法契約等方式提供 之。例如有關水、電、瓦斯、電話設備或大眾運輸工具 的營運等。
【評論主題】3.鑲「ㄑㄧㄢ」
【評論內容】
拘提、管收、處怠金,為強制執行法間接強制的方法 拘提、管收是為了強制債務人到場應訊,調查有關強制執行的事項,如債務人拒絕應訊將會使執行程序難以進行,此時法院就會採間接強制的手段使債務人到場應訊。由於是拘束債務人身體自由的強制處分,因此拘提必須有拘票、管收必須有管收票,強制執行法第21~26條有拘提、管收要件明文規定。
【評論主題】10 有關行政訴訟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提起撤銷訴訟前原則上應先提起訴願 (B)於撤銷訴訟中,行政法院應依職權調查證據 (C)當事人主張之事實,即使經他造自認,行政法院仍應調查其他必要證據 (D
【評論內容】
(D)行政訴訟法上有關強制執行之規定,僅適用於公法案件,
若為私法案件則適用強制執行法
強制執行是私法關係, 行政執行是公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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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19 行政程序法第 5 條規定:「行政行為之內容應明確。」大法官有多號解釋對此一明確性原則有所闡釋,下列何者正確? (A)授權明確性三要素包括文字明確、範圍明確、結果明確 (B)國家公權力行為是否符合
【評論內容】
(一)授權明確性三要素內容、目的及範圍(二)三要素之要求:1.在內容方面:授權法律必須表明,哪一個特定問題應由行政機關以命令規範之。2.在範圍方面:授權法律必須表明,行政機關僅得在何種界限內自主決定命令的內
容。3.在目的方面:授權法律必須表明,法規命令所要追求的目的為何。而此目的為立
法者所賦予行政機關追求的目的者而言,而非授權法本身之目的。
【評論主題】11 有關我國行政訴訟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行政訴訟採二級二審 (B)行政訴訟上亦有和解制度 (C)行政訴訟之和解除得由原告和被告協議達成之外,第三人亦得參與 (D)在我國目前制度下,各種行政訴
【評論內容】
(C)行政訴訟法
第 219 條當事人就訴訟標的具有處分權且其和解無礙公益之維護者,行政法院不問n訴訟程度如何,得隨時試行和解。受命法官或受託法官,亦同。第三人經行政法院之許可,得參加和解。行政法院認為必要時,得通知第三人參加。【評論主題】17 甲將其 A 地設定普通地上權於乙,供乙在 A 地上興建 B 屋居住。乙不得將 B 屋設定何種物權於第三人丙?(A)最高限額抵押權 (B)農育權 (C)不動產役權 (D)典權
【評論內容】被B屋騙了如果題目說A地,則因用益物權與用益物權間具有排他效力
【評論主題】9 甲不法侵害乙之名譽權,乙因此受有精神上之損害。下列關於乙對甲請求慰撫金之敘述,何者正確?(A)乙得請求慰撫金,此項請求權於起訴後仍不得讓與或繼承(B)乙得請求慰撫金,亦得同時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評論內容】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反面解釋則是若已起訴則前項請求權可以讓與或繼承
【評論主題】11 甲向乙承租一輛汽車,未經乙之同意,將該車轉租予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甲與丙間之租賃契約有效 (B)乙與丙不構成契約關係(C)甲與乙之租賃契約仍為有效 (D)甲違反轉租之規定,乙得解除其與
【評論內容】(A)負擔行為不以有處分權為必要
【評論主題】14 甲將其所有之 A 屋出租並交付於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 A 屋漏水時,如甲、乙未另有特約,則乙得請求甲修繕之(B)若 A 屋為他人無權占有,乙得請求甲排除該他人之占有(C)若 A 屋為輻
【評論內容】租賃物為房屋或其他供居住之處所者,如有瑕疵,危及承租人或其同居人之安全或健康時,承租人雖於訂約時已知其瑕疵,或已拋棄其終止契約之權利,仍得終止契約。
【評論主題】20 下列情形之婚姻,何者非無效?(A)未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B)婚姻當事人為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旁系血親,且其輩分不相同(C)重婚之雙方當事人非善意信賴一方前婚姻消滅之兩願離婚登記或離婚確定判決
【評論內容】非無效=目前有效但得撤銷
【評論主題】11 甲地主與乙營造商訂立承攬契約,約定由乙在甲所有土地上興建大樓。工程進行中,乙因財務周轉困難,有意退出承攬關係,改由丙營造商繼續接手完成工作,乃將其基於承攬關係所生之權利義務,概括讓與於丙。此一承
【評論內容】而承擔契約的意思表示也須乙丙意思合致(同意)故為甲乙丙均要同意
【評論主題】17 下列何者,非屬於所有權取得時效中斷之事由?(A)自行中止占有 (B)變為不以所有之意思而占有(C)變為非和平或非公然占有 (D)變為非善意或無過失占有
【評論內容】(D)惡意也有取得時效的適用ex. 以所有之意思,二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者, 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評論主題】16 下列關於動產所有權移轉之敘述,何者正確?(A)受讓人已占有動產者,應先返還於讓與人 (B)非經受讓人現實受讓動產占有,不生效力(C)讓與人於讓與時未占有動產者,不生效力 (D)得以觀念交付,代替
【評論內容】占有改定即是讓與人繼續占有動產,以代交付故受讓人未受現實交付 (B)
【評論主題】15 甲開車撞上騎機車的乙,雙方因為不想費時訴訟,乃達成和解,由甲賠償乙相關損害 5 萬元,乙則不對甲提起民刑事訴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該和解契約與確定判決有相同效力(B)乙後來覺得 5 萬元
【評論內容】(D)和解有使當事人所拋棄之權利消滅及使當事人取得和解契約所訂明權利之效力故不得再主張侵權行為的相關責任
【評論主題】25 下列關於遺囑方式之敘述,何者正確?(A)在自書遺囑,因電腦甚為普遍,只要親自簽名,內文得以電腦打字代替,並不影響其效力之發生(B)在公證遺囑,因有公證人在場,不必有見證人參與,即能成立有效之遺囑
【評論內容】口授遺囑=快死了連筆都拿不動了,故不要求遺囑人簽名
【評論主題】4 下列那一項買賣契約,某甲得撤銷其購物的意思表示?(A)某甲不知女友已與他人結婚而向珠寶行買訂婚鑽戒(B)某甲至畫廊看畫,見某複製畫,以為是名畫家之真跡而購買之(C)某甲誤以為教科書遺失,至書局購買
【評論內容】(A)(C)(D)動機錯誤=非當事人之資格或物之性質錯誤,故不得撤銷(B)動機錯誤的物之性質錯誤=可撤銷
【評論主題】22 繼承人已清償全部繼承債務後,留有遺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繼承人非保留胎兒之應繼分,不得分割遺產(B)全體繼承人得以契約同意不分割遺產(C)遺產分割時,各繼承人按其所得部分,對於其他繼承人因
【評論內容】(B)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故若分割須全體公同共有人同意
【評論主題】12 下列關於物權之敘述,何者正確?(A)物權之主體,對物享有絕對的占有、使用、收益以及處分的權能,並排除他人一切的干涉(B)得成為我國物權之客體,限於人可以感知且能為人所控制之有體物(C)一切侵害物
【評論內容】(B) ex:天然氣有使用價值,亦包括在物之範圍內法律上的物
【評論主題】12 下列關於物權之敘述,何者正確?(A)物權之主體,對物享有絕對的占有、使用、收益以及處分的權能,並排除他人一切的干涉(B)得成為我國物權之客體,限於人可以感知且能為人所控制之有體物(C)一切侵害物
【評論內容】(D)例外:定限物權優先於所有權定限物權係於一定範圍內限制所有權之權利,故定限物權在同一標的物上雖然成立在所有權之後,惟其權利當然優先於所有權。例如:甲以其所有之A地為乙設定抵押權以擔保其對乙之一千萬借款債務,
【評論主題】23 甲男、乙女於民國 99 年 9 月間結婚,婚後生有一子 A。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乙於 A 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 A 從父姓或母姓。未約定或約定不成者,於法院抽籤決定(B) A 經出生
【評論內容】AC的陷阱夠奸詐..
【評論主題】15 甲寄放於乙處之玉石遭丙竊取,丙占有中,又遭丁竊取。下列何者得向丁請求返還該玉石?(A)甲、乙、丙皆得請求 (B)僅甲、乙得請求 (C)僅乙、丙得請求 (D)僅甲、丙得請求
【評論內容】占有人物上請求權(民962)所稱之占有人,包括直接占有人和間接占有人,但不包括輔助占有人
【評論主題】15 甲寄放於乙處之玉石遭丙竊取,丙占有中,又遭丁竊取。下列何者得向丁請求返還該玉石?(A)甲、乙、丙皆得請求 (B)僅甲、乙得請求 (C)僅乙、丙得請求 (D)僅甲、丙得請求
【評論內容】甲:所有權人依767請求乙/丙:占有人依960請求
【評論主題】3 下列何者為法律行為? ①甲打電話給媽媽要了 30 顆招牌粽子,甲的媽媽乙於是依甲的要求透過宅急便送了 30 顆店裡賣的招牌粽子給甲。甲與媽媽間 30 顆招牌粽子約定行為 ②甲與乙兩人搭車,約定到站
【評論內容】4.應該解為發生運送關係(622條)
【評論主題】3 下列何者為法律行為? ①甲打電話給媽媽要了 30 顆招牌粽子,甲的媽媽乙於是依甲的要求透過宅急便送了 30 顆店裡賣的招牌粽子給甲。甲與媽媽間 30 顆招牌粽子約定行為 ②甲與乙兩人搭車,約定到站
【評論內容】好意施惠關係,為當事人間的約定,欠缺法律行為上的效果意思,無受其拘束的意思。換言之,好意施惠關係的雙方當事人其實都根本沒有成立契約的意思非屬於契約關係,
【評論主題】11 甲對乙有 100 萬元債權,乙對丙亦有 100 萬元債權,甲因乙屆期不清償債務,訴請法院將乙對丙之債權扣押,禁止支付,嗣丙因故意侵權行為對乙取得 100 萬元債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丙不得
【評論內容】債之請求權雖經時效而消滅,如在時效未完成前,其債務已適於抵銷者,亦得為抵銷。故(D)錯誤
【評論主題】4 19 歲未婚之甲向乙購買 A 汽車,乙亦同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所為之要約,不須經甲父同意 (B)甲、乙之買賣契約效力未定(C)乙在甲父同意前,可撤銷買賣契約 (D)乙無權催告甲父是否同意
【評論內容】「撤銷」是消滅已生法律效力之行為;而「撤回」係對於未發生法律效力的行為,撤回之。
【評論主題】2 下列關於原物及孳息之敘述,何者正確?(A)乙基於農育權於甲所有之 A 土地上所種植之果樹,乙取得自該果樹所採收果實的所有權(B)甲所有之 A 土地遭乙無權侵奪占有使用,於甲請求乙返還 A 土地,其
【評論內容】(B)(C)應解為果樹種植後成為土地的一部分,故效力及於果樹
【評論主題】25 甲自幼被丙、丁收養,一次意外丙、丁死亡。甲之親生父母戊、己雖另有親生子女庚、辛二人,負擔沉重,仍繼續扶養甲至成年,但並未辦理任何程序。數年後,戊死亡,遺有現金 1,200 萬元,甲得否繼承?(A
【評論內容】養父母死亡後,養子女得聲請法院許可終止收養。故若未辦理任何程序,法律上丙丁仍是甲的養父母,
【評論主題】20 妯娌為下列何種親屬?(A)血親之配偶 (B)配偶之血親 (C)配偶之血親之配偶 (D)血親之配偶之血親
【評論內容】比如說A和B是兄弟,那麼A的妻子和B的妻子,彼此的關係就叫做妯娌
【評論主題】16 下列關於擔保物權基本原則之敘述,何者正確?(A)被擔保債務必屬金錢性質之債務(B)擔保物權之設定主體,必為被擔保債務之債務人與被擔保債務之債權人(C)擔保物權之標的不限於有體物(D)就權利所設定
【評論內容】(A)ex.也有可能是勞務的債務(B)設定主體如是抵押權可為第三人為債務人擔保
【評論主題】11 下列關於連帶債務之敘述,何者正確?(A)連帶債務下之各債務人,對債權人負擔可分債務 (B)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為清償,他債務人並不因此同免責任(C)連帶債務人相互間,並無內部求償關係 (D)債權人
【評論內容】(A)數人負同一債務,而其給付不可分者,準用關於連帶債務之規定。
【評論主題】18 甲將其進口之紅酒 500 箱寄存於乙之酒窖,乙因向丙借款,乃以此批紅酒向丙設定動產質權。下列關於動產質權取得要件之敘述,何者錯誤?(A)乙必須以自己名義為此設定行為 (B)丙非明知或非因重大過失
【評論內容】(C)質權人不得使出質人或債務人代自己占有質物。故乙不得依占有改定使自己代丙占有質物(紅酒)
【評論主題】13 甲將其所有之 A 地出租並交付給乙占有使用,雙方以口頭約定租期 2 年,每月租金 1 萬元,未簽訂書面之租賃契約。甲嗣將其 A 地贈與給丙,並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丙不得向
【評論內容】(B)應解為此租賃契約僅存在於甲乙之間,故乙仍應向甲給付租金(D)不動產之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一年者,應以字據訂立之,未以字據訂立者 ,視為不定期限之租賃。
【評論主題】4 19 歲未婚之甲向乙購買 A 汽車,乙亦同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所為之要約,不須經甲父同意 (B)甲、乙之買賣契約效力未定(C)乙在甲父同意前,可撤銷買賣契約 (D)乙無權催告甲父是否同意
【評論內容】限制行為能力人所訂立之契約,未經承認前,相對人得撤回之。(C)為撤回,非撤銷
【評論主題】7 甲所飼養之狼犬走失,為乙所拾獲。數日後,乙將狼犬帶至郊外,且未以牽繩控制之。丙看到狼犬加以逗弄,引發狼犬的攻擊行為。丙躲避得宜,但旁觀之丁卻遭狗咬傷。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應對丁負侵權行為損害
【評論內容】乙對丁負損害賠償責任。乙對丙有求償權
【評論主題】21 關於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之行使,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父母共同行使或負擔之(B)經父母協商不成時,無論何種事項,均得請求法院酌定其中 1 人單獨行使或負擔(C)父母
【評論內容】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重大事項權利之行使意思不一致時,得請求法院依子女之最佳利益酌定之。
【評論主題】12 甲將其所有中古屋一棟讓售與乙,業經交付並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訂約且交付房屋 6 年後,乙發現該屋為輻射鋼筋屋,且甲故意不告知,乙遂立即通知甲,甲則提出逾越法定期間等抗辯。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
【評論內容】第 355 條買受人因重大過失,而不知有前條第一項所稱之瑕疵者,出賣人如未保證其無瑕疵時,不負擔保之責。但故意不告知其瑕疵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17 下列何種行為,共有人不得單獨為之?(A)共有物之保存行為 (B)共有物之改良行為(C)對第三人主張所有物回復請求權 (D)共有物之簡易修繕行為
【評論內容】改良共有物雖屬有益,但不若保存行為之具有必要性,自不宜共有人單獨為之。依民§820規定,除共有人有管理約定外,採多數決為之。
【評論主題】12 甲、乙為夫妻,甲經常乘坐乙駕駛之汽車上班。某日乙駕車時精神不濟,不慎撞上闖紅燈之丙。對於車禍之發生,乙有 30%的過失,丙有 70%的過失。若甲受傷向丙請求損害賠償時,丙得否主張乙與有過失,而請
【評論內容】履行輔助人包括代理人與使用人此題限縮解釋為使用人
【評論主題】11 甲向乙租用基地,建築房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甲於契約成立後,得請求乙為地上權登記(B)甲房屋所有權移轉時,其基地租賃契約,對於房屋受讓人,仍繼續存在(C)乙出賣基地時,甲有依同樣條件優先
【評論內容】(D)乙出賣基地時,若未以書面通知甲,不得對抗甲
【評論主題】6 甲之弟乙因購買大型家電,需搬運回家,向甲借用其所有之貨車。甲雖明知乙並無駕照,仍將車借給乙使用。乙在搬運過程中超速闖越紅燈,致撞傷行人丙。丙就其損害,向甲請求賠償之請求權基礎為何?(A)民法第 1
【評論內容】而甲對丙之賠償責任則適用民法184條第二項,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
【評論主題】5 丙為購買建地一筆,授權甲與乙為其代理人,關於其代理權之行使,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甲、乙為代理行為時,僅能共同為之 (B)丙得授權甲或乙單獨行使代理權(C)丙不得授權甲或乙單獨行使代理權 (D
【評論內容】無因管理是合法的事實行為,而侵權行為屬於不法的事實行為。
【評論主題】25 下列有關住所、居所之敘述,何者正確?(A)法人沒有住所,只有居所(B)每個人只能有一個意定住所與一個意定居所(C)18歲以上之自然人即可自己設定住所(D)因特定行為選定居所者,關於其行為,視為住
【評論內容】居所無限定各數用想的也可,一個人如果有很多家就可以有很多居所
【評論主題】13 因可歸責於承攬人之事由,致工作逾約定期限始完成者,如當事人間契約未另有訂定,其法律效果為何?(A)定作人得定相當期限,請求承攬人修補瑕疵(B)定作人得請求減少報酬(C)縱工作於特定期限完成或交付
【評論內容】甲為定作人(給付報酬之人),乙為承攬人。乙原承攬甲工程應於30日內完工,結果遲延至31日才完工,甲接收成果時,未對於乙遲延完工之事加以保留(追究),於時效超過時才對乙請求遲延賠償,但依民法504條,定作人受領工作時不為保留者,承攬人對於遲延之結果,不負責任。
【評論主題】15 甲對乙有新臺幣 100 萬元之貨款債權,將該債權讓與給丙,關於債權讓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債權讓與是處分行為(B)債權不得自由讓與(C)債權讓與是債權契約(D)債權讓與即變更債權之性質
【評論內容】準物權行為:係指以物權以外之財產權為標的之處分行為 例如:債權讓與(第294條);債務免除(第343條)。
【評論主題】12 甲有 A 腳踏車,出借且交付於乙使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乙未經甲之同意,不得使第三人使用 A 腳踏車(B)乙就 A 腳踏車負有保管義務(C)乙未經甲之同意,出賣 A 腳踏車於他人者,該買
【評論內容】貸與人故意不告知借用物之瑕疵,致借用人受損害者,負賠償責任。故沒有提到可解除契約
【評論主題】10 甲將其所有之 A 地出賣給乙,乙付清價金後,甲交付 A 地給乙占有,然而未為所有權移轉之登記。15 年後,乙對甲之移轉 A 地所有權之請求權罹於消滅時效。下列有關法律關係之敘述,何者正確?(A)
【評論內容】占有連鎖:甲→乙→丙 中間人乙對所有人(甲)須有合法占有權源。 須中間人得將其直接占有移轉與第三人。 第三人(丙)須自中間人基於一定法律關係(尤其是債之關係)得占有的權利。例: .不動產出賣人已交付買賣標的物予買受人占有,惟尚未為移轉登記者,此時出賣人仍係不動產所有人,買受人占有該不動產係本於不動產買賣契約,而得對出賣人主張有權占有,出賣人不得對買受人依第767條規定請求返還所有物。然而,倘若買受人將其占有之不動產交付予第三人占有者,則出賣人是否得對占有標的物之第三人依第767條規定主張物上請求權請求返還? 對此,依上開占有連鎖理論,應認該第三人得對出賣人(即所有人)主張有權占有。蓋此時符合「占有連鎖理論」的三個要件: 買受人對出賣人係基於買賣關係而為有權占有。 第三人係本於與買受人間之內部關係,例如買賣、租賃、借貸等,得對買受人主張有權占有。 出賣人既已將該不動產出賣予買受人,即便尚未移轉所有權,應認已取得占有之買受人有自由將該占有關係移轉予第三人之權限。
【評論主題】23 甲乙為夫妻,婚前甲有房子一棟價值 1000 萬元,有定存年利率 10%之存款 200 萬,乙無財產。結婚後因甲與丙外遇,為求脫產遂將房子無償過戶給丙,經過 1 年後兩人協議離婚,房屋當時價值為
【評論內容】可參考ptt高手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34872230.A.D35.html
【評論主題】9 下列何種情形,甲縱然無故意過失,乙之請求亦可成立?(A)甲不法公布乙之日記,乙請求甲賠償非財產上之損害(B)甲違反保護乙之法律,侵害乙之權利致乙受損,乙請求甲賠償損害(C)甲與乙締結買賣契約,甲不
【評論內容】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14 關於時效取得動產所有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須和平、公然、繼續占有(B)占有之始為非善意無過失者其占有期間須達 10 年(C)須為他人之動產,而非無主物(D)時效取得人須舉證證明期間繼續占有
【評論內容】經證明前後兩時為占有者,推定前後兩時之間,繼續占有
【評論主題】34.甲提供不動產供乙設定普通抵押權,其後甲欲將該不動產售予丙,以下各法律關係何者正確?(A)甲應先清償乙方抵押權債務後,始可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予丙(B)抵押人乙具有對於該不動產之優先購買權(C)甲可
【評論內容】(B)抵押權人無優先承買權
【評論主題】29.甲在乙的土地兩旁各有一棟房屋,其只想挖設地下通道通過乙的土地連接該兩棟房屋,不想使用乙 全部的土地,請問甲應該向乙設定何種物權,最能達到其目的?(A)不動產役權(B)普通地上權(C)區分地上權(
【評論內容】普通地上權:有使用到該土地(題目說明不想使用)
【評論主題】6.關於越界建築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如果因爲重大過失而越界,鄰地所有人須及時提出異議,才可請求移去或變更房屋(B)如果鄰地所有人無法請求移去或變更房屋,越界建築之土地所有人
【評論內容】(A)就算臨地所有人不即提出異議,仍得請求移去或變更房屋
【評論主題】1 下列何種情形,係行使形成權之行為?(A)贈與人交付贈與物 (B)共有人出賣應有部分 (C)受僱人依法提出辭呈 (D)買賣雙方合意解除契約
【評論內容】形成權→權利人得依其意思而形成一定法律效果的法律行為故答案是C其他的答案皆是契約行為
【評論主題】甲以自己名義出售乙所寄放之手機與丙,而丙非因重大過失以為該手機乃甲所有,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丙得依表見代理之規定主張取得該手機所有權(B)丙於甲讓與兩年後,始取得該手機所有權(C)乙得於甲讓與後兩
【評論內容】丙可主張善意受讓801+948,立即取得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