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競】評論
地方法院設置行政訴訟庭後,行政訴訟強制執行事務,依行政訴訟法第305 條規定改由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辦理,惟為免行政訴訟庭另設專人辦理行政訴訟強制執行,致耗費人力、物力,行政訴訟法第306 條第1 項乃規定:「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為辦理行政訴訟強制執行事務,得囑託民事執行處或行政機關代為執行。」換言之,此次修法後,行政訴訟強制執行事件雖係由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辦理,但行政訴訟庭得囑託民事執行處執行,民事執行處受囑託執行行政訴訟強制執行事件,亦得依規定交由司法事務官辦理(強制執行法第3條)。
【我是小安】評論
第 133 條 nn行政法院於撤銷訴訟,應依職權調查證據;於其他訴訟,為維護公益者,亦同。
【十六夜】評論
(D)行政訴訟法上有關強制執行之規定,僅適用於公法案件, 若為私法案件則適用強制執行法強制執行是私法關係, 行政執行是公法關係.--來自摩友dazz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