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甲書面授權乙用甲之名義,以新臺幣 100 萬元出售其所有 1 部車,但甲隨之又以口頭指示乙要賣新臺幣 120 萬元,結果丙見該書面授權,即以新臺幣 100 萬元表示購買該車。請問此一汽車買賣之效力是:
(A)完全有效
(B)效力未定
(C)甲得撤銷之
(D)甲得解除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96154
統計:A(620),B(166),C(99),D(12),E(0)

用户評論

十六夜】評論

外部授權+內部撤回,本人須負授權人之責任

grace-820167】評論

B.因甲書面授權乙用甲的名義,所以買賣非效力未定。

盧妍蓁】評論

補充考點-無權代理及無權處分 下列關於無權代理與無權處分之敘述,何者錯誤? (A)無權代理係以本人名義所為之代理行為;無權處分係以權利人名義所為之處分行為 (B)無權代理經本人承認後,始生效力;無權處分經有權利人承認後,始生效力 (C)無權代理之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兩者皆效力未定;無權處分之債權行為有效,物權行為效力未定 (D)無權代理經本人承認後,效力歸屬於本人;無權處分經有權利人承認後,效力直接歸屬於無處分權人 答案A (A)無權代理係以本人名義所為之代理行為;無權處分係以權利人名義所為之處分行為 無權處分人名義=自己名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