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甲之弟乙因購買大型家電,需搬運回家,向甲借用其所有之貨車。甲雖明知乙並無駕照,仍將車借給乙使用。乙在搬運過程中超速闖越紅燈,致撞傷行人丙。丙就其損害,向甲請求賠償之請求權基礎為何?
(A)民法第 184 條第 2 項之「違反保護他人法律之責任」
(B)民法第 188 條第 1 項之「僱用人侵權行為責任」
(C)民法第 189 條之「定作人責任」
(D)民法第 191-3 條之「危險製造人之責任」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97353
統計:A(606),B(62),C(7),D(96),E(0)

用户評論

【用戶】祝念祖(地政士終於及格)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民法第184條Ⅰ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Ⅱ【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用戶】十六夜

【年級】

【評論內容】而甲對丙之賠償責任則適用民法184條第二項,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