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我國公民投票法的制定,在於確保國民直接民權之行使。下列事項中,何者最符合該法中直接民權可行使的範圍?
(A)檢察總長的任免
(B)遺產稅應否取消
(C)總統待遇的調整
(D)觀光賭場的設置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6385
統計:A(77),B(112),C(57),D(655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公民投票

用户評論

蔡小亘】評論

預算/租稅/投資/薪俸/人事事項不得為公投提案

Ying】評論

新人遇豬頭

寂寞行星】評論

公投已修法,投資可以公投囉!

鄭佩宜】評論

簡單的來說關於“錢”還有“人”是無法公投的

十六夜】評論

預算/租稅(B)/薪俸(C)/人事(A)不得為公投提案

有疑問到沒疑問】評論

薪俸、租稅、人事、預算,不得作公投之提案。

瞄準台鐵 郵局】評論

預租薪人

得榮 郵局已上榜謝謝大家】評論

預租薪人

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評論

這一題現在來看實在百思不得其解.....第一,修法是106年,考試是101年.....而舊法規定應是投資不得列入公投.....第二,在106年修法前,舊法的公民投票法第2條第2項規定:「全國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如下:  一、法律之複決。  二、立法原則之創制。  三、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四、憲法修正案之複決。」遺產稅規定在民法,(B)遺產稅應否取消 不是可依據提出作為公投的題目嗎?

目標平均85up】評論

預租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