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甲將其所有之 A 地出租並交付給乙占有使用,雙方以口頭約定租期 2 年,每月租金 1 萬元,未簽訂書面之租賃契約。甲嗣將其 A 地贈與給丙,並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丙不得向乙請求返還 A 地
(B)乙於丙取得 A 地所有權後,應向丙按月支付租金
(C)甲、乙租約為不定期限之租賃
(D)不動產租賃契約,其期限逾 1 年者,應經公證。未經公證者,視為不定期限之租賃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16746
統計:A(26),B(100),C(216),D(3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買賣不破租賃

用户評論

十六夜】評論

(B)應解為此租賃契約僅存在於甲乙之間,故乙仍應向甲給付租金(D)不動產之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一年者,應以字據訂立之,未以字據訂立者 ,視為不定期限之租賃。

katern】評論

(B)乙於丙應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後,始得向丙按月支付租金 

106高普財稅正額雙榜】評論

第422條不動產契約期限逾一年者,應以字據為之,未以字據訂立者,視為不定期限租賃所以C對A:丙得向乙主張767條1項請求返回A地,因為此處不定期租賃,不適用425條第1項規定B:不適用425條第1項規定,自然丙不當然繼承原出租人租賃契約之權利義務,所以丙也沒有請求支付租金的權利D:經不經公證,跟定不定期應該沒有關聯,超過1年又沒訂立字據,就是視為不定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