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調查員】評論
D錯在不是解除契約,而是終止契約才對唷
【十六夜】評論
(A)負擔行為不以有處分權為必要
【Damaris】評論
非經承租人承諾,承租人不得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僅在租賃物為房屋時,承租人原則上得將其一部分轉租於他人。甲承租的車輛是法律規定不得轉租之物。甲違反規定將車輛轉租給丙的時候,選項(A)所描述的甲與丙之間的租賃契約仍為有效,只是甲可能承擔債務不履行責任。選項(B)是正確的原因是因為該轉租契約與乙無關。選項(C)乙僅與甲成立有效的租賃契約。選項D會錯誤,是指租賃契約有繼續性,乙依法可以終止契約(民法第443條參照),而不是解除契約。民法第443條承租人非經出租人承諾,不得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但租賃物為房屋者,除有反對之約定外,承租人得將其一部分轉租於他人。承租人違反前項規定,將租賃物跩租於他人者,出租人得終止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