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甲向乙訂購 A 電腦並繳交定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定金為諾成契約,於當事人約定時成立
(B)付定金之一方給付不能時,所支付之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C)定金視為給付遲延時損害賠償之總額
(D)定金視為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之總額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38036
統計:A(114),B(389),C(16),D(112),E(0)

用户評論

盧妍蓁】評論

定金:要物契約民法第249條第1項: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記上 第1款: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第2款:契約因可歸責於負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第3款: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所受之定金 第4款: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Beta】評論

違約定金係以定金為契約不履行之損害賠償擔保,性質上為最低賠償之預定http://www.attorneytsai.com/cases_view.php?sn=619

Onion Guo】評論

第二百四十八條規定:「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