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141346】評論
因為錯的是C、D、E選項,僅討論之:C→對,假扣押是金錢裁定,依527規定本來就能對債權人要求擔保、提存D→對,暫時狀態假處分,性質上與假扣押、處分迴異,是案件原告快撐不下去了,所以在確定法律關係對錯前先給的一種方式,依538本來就是確定法律關係之訴訟才能使用。E→錯,假處分不涉及債權問題,所以原則上(例外536)不能要求金錢擔保或提存第 527 條 假扣押裁定內,應記載債務人供所定金額之擔保或將請求之金額提存,得免為或撤銷假扣押。第 538 條 於爭執之法律關係,為防止發生重大之損害或避免急迫之危險或有其他相類之情形而有必要時,得聲請為定暫時狀態之處分。第 536 條 假處分所保全之請求,得以金錢之給付達其目的,或債務人將因假處分而受難以補償之重大損害,或有其他特別情事者,法院始得於假處分裁定內,記載債務人供所定金額之擔保後免為或撤銷假處分。
【一定要考上】評論
請問,(A)怎麼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