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包子】評論
各級政府應從寬編列特殊教育預算, 在中央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四.五; 在地方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五。
【Kate Chen】評論
讚!
【Marie】評論
請問3%是哪個啊?好容易搞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