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h Hui】評論
漢生病病患人權保障及補償條例 【制定日期】民國97年7月18日 【公布日期】民國97年8月13日 【法規沿革】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八月十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700153211號令制定公布全文13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法規內容】第1條(立法目的) 對因隔離治療政策導致社會排除,身心遭受痛苦之漢生病病患,給與撫慰及補償,並保障其醫療及安養權益,特制定本條例。 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令。第2條(漢生病病患之定義) 本條例所稱漢生病病患,係指相關法令所規定之痲瘋(癩)病病人及康復者。 其他法令所稱之痳瘋(癩)病與痲瘋(癩)病病人,自本條例施行日起六個月內,各主管機關應依本條例修正之。第3條(補償及保障方式)...
【Yan】評論
多年來在眾多社運團體和個人的努力下,終於促使立法院於2008 年7 月18 日三讀通過漢生病病患人權保障及補償條例,完成了台灣人權運動的一項重大成果,該條例除了金錢補償過去在樂生療養院受國家不當隔離之院民,亦對於因國家不當之強制隔離政策而受到社會汙名化之所有漢生病患者進行補償,另外,該條例亦明定國家應實施回復患者名譽之措施,保障患者醫療權益及孜養權益,並規劃現有之樂生療養院為漢生醫療園區,作為紀念及公共衛生教育之用,關於具體之名譽回復措施包括:廢棄痲瘋、癩病等歧視性的用語。國家公開道歉,追弔亡者、積極宣導正確漢生病知識及推動有助回復漢生病病患名譽之社會教育政策等的措施,具體之患者醫療權益包括:設置符合漢...
【★~♫~♪~✽¸.•♥♥•】評論
家人、夢想、青春和生命,值多少?是補償還是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