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tao899】評論
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 23 條 境外基金 境外基金除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外,其符合下列條件者,得經本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在國內募集及銷售:六、該境外基金不得以新臺幣或人民幣計價。七、境外基金必須成立滿一年。第 24 條 境外基金管理機構 總代理人申請(報)境外基金之募集及銷售,除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外,該境外基金之境外基金管理機構,應符合下列條件:一、基金管理機構(得含其控制或從屬機構)所管理以公開募集方式集資 投資於證券之基金總資產淨值超過二十億美元或等值之外幣者。所稱 總資產淨值之計算不包括退休基金或全權委託帳戶。二、最近二年未受當地主管機關處分並有紀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