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1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規定,立法院通過某法律,但行政院認為窒礙難行,經由法定程序後再送回立法院審議的制度,叫做:
(A)覆議
(B)復議
(C)核可
(D)不信任案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49102
統計:A(709),B(59),C(8),D(17),E(0)

用户評論

李珮綺】評論

行政機關對於議會已經決議之事項,請求議會再一次重新審議,謂之「覆議」。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議決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