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Earl Grey
【年級】小三上
【評論內容】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施行細則 第 5 條外交部及駐外館處得要求申請人面談、提供旅行計畫、親屬關係證明、健康檢查合格證明、無犯罪紀錄證明、財力證明、來我國目的證明、在我國之關係人或保證人資料及其他審核所需之證明文件。